文字解读《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一、为什么要制定《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西峡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全流程安全监管,精准防控燃放环节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节日祥和氛围,西峡县人民政府立足县域地理布局、环境承载能力及安全管理实际,制定并印发本《通告》。旨在满足人民群众节假日传统文化需求的同时,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协同有序开展。
二、《通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告》明确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个人燃放种类、烟花爆竹禁燃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烟花爆竹产品购买,共六条核心内容。
三、《通告》规定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通告》明确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6时至23时;2月12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可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通告》规定的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明确西峡县紫金站点(紫金路以西,伏牛路以南,析江路以东,桃源路以北)、五里桥站点(步行街以西,世纪大道以南,紫金路以东,伏牛路以北)、白羽站点(莲花路以东,水电路以南工业大道以西,大桥沟村部以北)、莲花站点(莲花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南,工业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核心区域的四至边界。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国家机关驻地、易燃易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医院、敬老院、人员密集场所、交通枢纽区域、重点防火区等11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场所。
五、通告对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有什么规定?
《通告》要求群众到具备《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合法经营点购买具备防伪标识的合法产品,明确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和行为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政策文件: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解读单位:西峡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7-6967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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