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峡县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前,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西峡县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现就《奖励办法》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落实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进一步调动全县发展文旅产业的积极性,激发文旅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文旅康养攻坚行动,按照“分级履行、互补共促”的原则,在《南阳市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西峡实际,制定了《西峡县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文旅康养产业发展积极性。
二、文件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主要有十条具体奖励措施。
一是鼓励文旅企业创建区域性品牌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国家级、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的予以奖励。
二 是鼓励文旅企业提档升级。对新创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企业,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旅游饭店予以奖励。
三是鼓励旅游民宿发展。鼓励以乡(镇)或村发展特色民宿,项目建成并验收通过后予以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精品民宿和县级的,分别予以奖励。
四是鼓励文旅新业态发展。对创建国家、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游基地,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乡)、乡村旅游重点村 ,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的创建主体,分别予以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3A级、2A级旅游景区的乡村旅游点,省级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省级文化产业特色村、省级休闲观光园区、省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 , 河南省5A、4A、3A级乡村康养旅游示范村创建主体,分别予以奖励。
五是扶持智慧景区建设。对成功创建河南省五钻级、四钻级、三钻级智慧景区,分别予以奖励。
六是鼓励文创产品发展。定期举行文创产品大赛,对获奖产品给予奖励,对在国家级、省级文创大赛中获得名次的,按照国家、省级奖励标准予以配套奖励。
七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实行媒体宣传奖励,对在国家、省、市、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官方媒体平台发表西峡文旅原创软文宣传作品的,分别按照刊发媒体等级予以奖励。
八是鼓励拓宽客源市场。在西峡县注册成立、经营并积极招揽外地游客赴西峡旅游消费的旅行社和组织开行至西峡的旅游专列 根据接待人数予以奖励。
九 是支持非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对社会开放。对在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备案且实行免费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根据免费开放天数、参观人数、实际展览面积,给予相应奖励。
十是明确的奖励内容按市定方案执行,上级奖励资金之外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政策咨询渠道: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0377-6032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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