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西人社许准字〔2026〕第3号
来源: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04-30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提出的 有关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申请,本单位于 2026 年4月27 日受理。为保证你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考虑到你公司的工作特点,原则同意你公司11名高级管理人员,767名销售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87名农业生产服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特殊工时制的时限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7年4月29日。
请你(单位)于 2026年 4 月 30 日持本决定,到西峡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16号窗口领取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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