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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6-0004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6日
标  题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 范围内自备井封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XXZF-4113232023006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23〕31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 范围内自备井封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西峡县水利局 时间:2023-08-16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2023年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

范围内自备井封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西峡县2023年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3816    

 

西峡县2023年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

范围内自备井封停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城区地下水取用水秩序,确保城区居民用水安全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205号令)、《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215号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8〕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公共供水水源和供水管网建设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为指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路,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封停,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基本原则。按照“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先供后封、供封同步、全面排查、分类实施、强化管理”的原则,统筹推进管网建设、封停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的自备井,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推进目标和计划

(一)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逐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县住建局提供《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图》确定城区自备井封停范围。除有特殊用途并经西峡县城区自备井封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封井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保留的自备井外,凡是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自备井,202311月底前全面完成自来水置换和自备井封停工作对公共供水管网暂不能满足用水需求的自备井,经供水部门充分论证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手续的前提下,可暂时继续使用,待公共供水条件改善后予以封停对非法取水的自备井,一律无条件封停。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封井领导小组批准,报县水利、住建等主管部门备案,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或其他手续,可予以保留,并实行分类管理。

1.年取水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居民零星生活用水,免于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自备井予以保留。

2.作为地下水观测井的自备井,产权单位应接入公共供水管网,停止使用自备水源井,作为专门的地下水观测井管理。

3.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备用井,需经县人防部门出具同意意见,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主管部门备案,装表封存,并加强监管。

4.作为消防用井的自备井,由县消防部门出具同意意见,安装计量设施,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主管部门备案,交县消防部门管理,实行专井专用。

5.地暖空调服务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空调使用自备井,实行全封闭运行,取水应全部回灌,并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纳入日常管理。

6.企业生产对取用水水质、水温有特殊使用需求的生产用自备井,需报县供水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意见后,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纳入日常管理。

7.作为疏干排水的自备井,需报县住建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同意后,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纳入日常管理。

8.用作城市公共供水的备用水源井等。

、推进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3年7月30日前)。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自备井封停工作,发布实施方案和封停工作通告,明确封停要求、时限。加强媒体和载体宣传,增强广大市民依法用水理念,为自备井封停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排查认定(2023年8月30日前)西峡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内的自备井一律纳入排查对象。

1.白羽街道、紫金街道、莲花街道办事处及五里桥镇、回车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新旧小区、中小企业、服务业等自备井排查认定。         

2.县水利局负责对排查结果进行抽查及最终认定,抽查率不低于40%。

上述“三办两镇”实施动态管理模式,对辖区内自备井封停、监督、保障工作建立管理台账拿出封停初步意见,确定辖区自备井封停名单,汇总上报封井领导小组。

(三)封停自备井(2023年11月30日前)。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无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已到期以及同时具备地下水、公共管网供水双水源用水户的自备井一律封停未接通城市公共供水水源的自备井应明确接通供水水源时间,并在转换水源后10日内予以封停。

四、自备井封停程序、封停方式及自备井管理

(一)自备井封停程序

1.县封井领导小组按照封井方案向取用水户下达《封停自备井通知书》,同时向县自来水公司下达《对接城区公共供水管网通知书》。

2.自备井取用水户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配套内部管网并上报完成情况。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从公共供水管网到用户结算计量水表处供水管道的对接等工作,做到供一处关一处,确保不间断供水,并对已对接用户情况进行备案上报。

3.对完成管网对接具备供水条件的单位,自行拆除自备井取水设备,实施自备井封停。

4.县水利局组织对自备井封停情况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合格证,并由验收组成员和取用水户签字,存档备案。

5.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自备井封停后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对擅自启用已封停自备井的取用水户,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

(二)自备井封停方式

1.对成井质量较差、井深较浅的,采用封填方式关闭,即拆除供电和取水设施,用粘土球或粘土等止水材料回填,井口用水泥固死。

2.对成井质量好的深井,采用井口钢板焊封方式封停,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

(三)自备井封停管理

1.转为应急备用水源的封停自备井,产权不变,由县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严禁擅自拆封启用。需紧急启用的,由县水利局统一调度,按量计征水资源税。

2.封停的自备井要定期清洗维护,以免长期停用报废。由县水利局统一负责清洗维护,维护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按年度列支。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西峡县城区自备井封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县水利局作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自来水公司、白羽街道、紫金街道、莲花街道、回车镇、五里桥镇作为责任主体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强力推进自备井整顿工作,按时完成关停任务。

(二)压实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县水利局负责自备井封停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对规定时间内未封停的用水户吊销取水许可证;县税务局负责根据《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用户,按照水资源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水资源税;县住建局负责辖区配套管网建设,每年定期提供《西峡县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图》,便于认定供水覆盖范围,并做好自来水公司建设施工和用水户内部管网改造施工的指导、协调、监管;县城管局负责做好涉及规划、占用公共设施和绿地、破路施工及通行等审批手续的办理;县公安局负责对不配合、妨碍自备井封停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查处;五里桥镇政府、回车镇政府和白羽街道办事处、金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用水户按照“谁用水,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自备井封停、宣传发动、施工环境协调以及牵头组织老旧小区、中小企业、服务业自备井封停等工作,做到先供后封,确保被封井单位生产、生活供水安全。自备井封停工作完成后,“两办三镇”和县封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要对各自承担的工作完成情况作出书面报告。

(三)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用水户负责内部管网改造施工,改造费用由用水户承担。凡在规定时间内自备井关闭封停的,封填费用由县自来水公司承担。对限期内未自行关闭自备井的单位,由县水利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组织专业队伍实施强制关闭措施,相关费用由取水单位自行承担。

)广泛宣传,强化氛围营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媒体宣传、印发通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明白卡、入户宣传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实施南水北调水源自备井封停工作的意义、重要性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积极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力促封停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自觉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不按要求封停的,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并采取处置措施,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以自备井封停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县情水情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促进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严格督查,强化工作奖惩。工作开展期间,县委县政府督查县封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推进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实行一周一通报制度。对行动积极、组织得力、成效显著以及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贻误整体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对因玩忽职守、知乎应付致使到期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实施责任追究。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采取正反面案例报道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加强宣传引导和问政曝光。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五里桥镇、回车镇和白羽街道、金街道、莲花街道分别建立举报电话,鼓励市民举报擅自凿井、无证取水或擅自启用已封停自备井等非法取水行为,立促形成社会监督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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