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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来源:西峡县司法局 时间:2025-10-28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西峡县人民政府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能、实施公共管理的重要制度工具,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法规调整,部分原有文件已不适应当前管理需要,存在内容过时、与上位法冲突或实际执行中难以操作等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政府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时效性,西峡县依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次清理是对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一次系统性梳理和评估。

二、清理原则

本次清理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合法性审查: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

协调性审查:是否与其他现行有效文件相冲突;

实效性审查:是否仍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

必要性审查:是否存在重复规定或已被新政策替代;

程序合规性审查:是否经过法定制定程序。

三、主要内容解读

《决定》共包括五项主要内容,并附有三个附件目录,具体解读如下:

一)43件文件继续有效

经评估,《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等43件文件内容合法合规、适应当前管理需求、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定继续保留其效力。

这些文件涵盖乡村振兴、扶贫保险、节水管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文旅发展等多个领域,体现了近年来我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制度成果。

上述文件将继续作为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提供服务的重依据。

(二)1件文件需修改

《西峡县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因部分条款与最新政策不符决定予以修改。由原起草单位在本《决定》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修订,并按程序重新发布。逾期未完成修订的,自动失效。

此举旨在通过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策与时俱进、精准落地。

三)10件文件宣布失效

《关于规范管理推广机制砂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等10件文件因试行期满、任务完成、被新政策取代或不再具备实施条件,决定予以宣布失效。

典型情形包括:

试点任务已完成,如某些“试行”类文件;相关行业管理已有新的上位规定;原设定的政策措施已无实际执行基础。

此类文件《决定》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依据。

四、明确修改时限,强化责任落实

对于需修改的文件,《决定》明确规定了3个月的修订期限,强调逾期将自动失效,体现了清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执行力。这一措施有助于防止“只清不改”“久拖不决”,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履职尽责。

五、废止文件即时停用,杜绝“僵尸文件”

所有宣布失效的文件自《决定》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执行,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不得继续援引或依据这些文件作出行政行为,违者将视为依据无效文件执法,影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六、政策意义

维护法制统一:清除与上位法抵触或相互矛盾的“问题文件”,保障政令畅通;

提升治理效能:保留实用管用的好政策,淘汰过时无效的“僵尸文件”,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不必要的制度壁垒,增强市场主体对政策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信心;

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控违法决策风险,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政策文件: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解读单位:西峡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377-6966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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