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个人)便民服务卡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2009年3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45号);
4.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5.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
6.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7.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发布《河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20]3号);
8.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号)。
二、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办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街道人社所初审→申请人符合条件、手续齐全上报县创业服务股→创业服务股进行集体评审→符合条件的向经办银行推荐。
四、承诺时限:15天
五、须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承诺书)、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种养殖承诺书等经营证明原件、反担保相关材料、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毕业证、退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六、服务电话:603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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