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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6-00004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标  题 《西峡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西峡县2026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25〕19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西峡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西峡县2026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西峡县医保局 时间:2025-10-13

西峡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西峡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推动医疗保障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西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乡镇(街道)组织、村级参与、合力攻坚”的征缴机制,实行自主申报和集中征缴相结合的征收方式,最大限度提升参保率,扩大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其中困难群众参保率和资助率达到100%。

二、征缴范围和标准

(一)征缴范围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医保覆盖范围的所有人员。具体包括: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4.长期在我县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5.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征缴标准。2026年度河南省缴费标准为每人1100元,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700元,个人缴费每人400元。对有关特殊群体进行全额或定额资助。具体包括:1.特困人员(五保户)、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额补贴;2.城乡低保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90元的补贴;3.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由县农业农业局通过县财政给予90元的补贴;4.“四集中”机构入驻对象中享受政策的脱贫户、监测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部门通过县财政给予补贴。

上述特殊群体由相关单位提供名单,县医保局统一标识后,按照分类补助标准只交差额。集中征缴期结束后被认定的困难群众,当年不享受参保资助。

三、征缴时间

征缴工作自2025年10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在集中缴费期内按照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享受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

四、征缴办法

(一)畅通征缴渠道采取个人直接缴费和集中征缴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缴费人员通过智能手机线上直接缴费。首次缴费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已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居民,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微信小程序、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河南税务”手机APP、农商银行网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缴费窗口、自助办税机等多元化方式完成个人缴费。集中征缴由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以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对辖区内城乡居民(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组织集中征缴;南阳职业学院由学校统一组织缴费;其他流动居民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二)明确征缴人员。各乡镇(街道)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工作人员(包括分管领导、督导审核人员、电子信息录入人员)名单报送至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在行政村(社区)“两委”成员中明确1名社保协办人员,具体负责本村及社区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宣传、缴费信息登记、资金上解、情况公示等工作。

(三)组织集中收缴各乡镇(街道)要与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沟通对接,做到特殊对象信息完整一致。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在征缴时,要根据居民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信息进行登记,做到征缴名单、收缴金额、居民信息准确一致,将集中征缴的参保人员清册及时报送至所在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模板,按村制作《XX镇XX村2026年度城乡医保缴费清册》。县税务局依据电子缴费清册将信息导入系统,通过税库银三方协议,直接从各村两险专户划款开票,并将开票清册反馈各乡镇(街道),作为公示使用材料。未能成功导入系统的人员,由各乡镇(街道)核实、修改后重新传递县税务部门。

四)强化资金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保费监管,严格落实“双限”报解制度(即收费额达到5000元或者每7日将款项汇入农商银行本村社保缴费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吞保费。一旦发生资金流失,将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规范征缴秩序。各乡镇(街道)要严明征缴秩序,除各乡镇(街道)明确的社保协办人员外,不得以提成、买卖等形式随意联系社会人员代征代缴,不得借助城乡医保征缴工作搭车收费,代收其他商业保险费用,扰乱征缴秩序。

(六)公示缴费信息。集中征缴结束后,各乡镇(街道)需以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在村(社区、居委会)将县税务部门反馈的集中征收开票人员清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同时做好信息公示影像资料保存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孙扬统筹,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崔淅州牵头,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等单位具体负责,为征缴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要把集中征缴工作列入近期工作重点,尽快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扎实安排部署并及时跟进,确保征缴任务圆满完成。

(二)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县税务局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征收开票入库等工作,积极推广各种信息化缴费渠道,确保信息化缴费渠道畅通。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全县参保配套资金的划转以及特殊群体资助参保资金的拨付工作;按照每人不低于1元的标准,从县财政列支参保保障经费。县医保局负责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做好参保信息后台维护、参保资助对象核对汇总和资助资金核算匹配、参保缴费信息校对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的参保信息核实工作,督导各乡镇(街道)做好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四集中对象的参保工作。县教体局负责中小学生宣传动员工作,督导各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做好在校学生随家庭(户)参保工作。南阳职业学院负责做好本校学生的参保征缴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三类户参保信息核实工作,督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三类户参保工作。县残联负责残疾人群体参保信息核实工作,督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残疾人参保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好本辖区内的医保政策宣传、“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参保缴费、催缴提醒、信息采集、情况公示、资金安全等工作;按照每人不低于0.5元的标准,从乡镇(街道)财政列支参保保障经费。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单、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目的意义、缴费标准、缴费流程、享受待遇等,全面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居民主动缴费参保,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

 

 

 

 

 

 

西峡县2026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工作,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升我县职工医保基金抵御风险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坚持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原则,确保参加养老保险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相一致,力争实现全县职工医保参保人数新增2000人。

二、征缴范围和标准

(一)征缴范围:1.企业及职工;2.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以及不在编人员;3.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社会团体;4.灵活就业人员。

(二)征缴标准: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1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总额的2%。企业参加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10.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5%,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总额的2%。河南省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831元,灵活就业人员按照8%的比例全部由个人缴纳,缴费标准为306.48元/月。

三、缴费方法

医保费用应当按月足额缴费,职工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   

(一)单位缴费方式

1.线下缴费:西峡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窗口缴费。

2.线上缴费:通过电子税务局缴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

1.线下缴费:西峡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窗口缴费。

2.线上缴费:“河南税务小程序”(微信或支付宝)—灵活就业医疗缴费。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10月10日—10月20日)。一是组织全县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召开所属企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三是由县医保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宣讲团队,深入部分有代表性企业进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职工医保政策宣讲,提高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参保意识。

(二)摸底自查阶段(2025年10月21日—10月31日)。各乡镇(街道)、相关县直单位根据管理权限通过拉网式排查,查清县直和乡镇(街道)未参保企事业单位情况及未参保人员信息,并将未参保单位和人员信息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县医保局邮箱:xxxylbxzx@126.com。县医保局牵头组织企保、税务、人社、政数等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摸清全县应参未参职工医保人员底数,建好台账。

(三)集中征缴阶段(2025年11月1日—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排查底数台账,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及管理权限企业与县医保局对接,办理相关参保业务。

五、部门职责

(一)县税务局:负责参保缴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负责医疗保险费征缴,组织开展缴费登记、缴费计划和申报征收等工作;对未进行医保登记、未全员参保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已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按时申报缴费,防止发生新欠;定期与医保部门核对医疗保险费用征收情况,确保应收尽收。

(二)县医保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调度等工作;及时将企业参保登记等信息传递至县税务局,与县税务局做好征缴数据比对工作。

(三)县工信局:负责所属企业参保征缴协调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未参保人员的参保征缴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五)乡镇(街道):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和督导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政策解读:《西峡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西峡县2026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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