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涉企行政检查 > 检查事项和依据

西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来源: 时间:2025-08-25

<

序号职权名称法律依据
   1对从事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2016)
   2对粮食收购者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行政检查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
   3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的情况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
   4对粮食收购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的行政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
   5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使用的仓储设施应当遵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
   6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储存粮食是否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的行政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
   7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运输粮食未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减少粮食运输损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粮食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的行政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
   8对粮食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
   9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
   10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行政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
   11对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
   12开展粮食安全监督检查采取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
   13对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活动规范性的行政检查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
  14对粮油仓储单位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