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及 实训基地的公告
关于认定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及
实训基地的公告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县“6+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认定培训机构及实训基地承担2025年西峡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条件
(一)成立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备较强农民组织能力,有三年以上累计超过1000人次农民培训的业绩。
(三)具备承担高素质农民相应专业培训必备的师资力量、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食宿场所等基本条件。
(四)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主动承担培训任务;并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接受管理。
(五)培训费用与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相适应。
(六)近3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实训基地条件
(一)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
(二)产业专业化强、业务技术领先、示范引领作用大,符合农民教育实训的特点和规律。
(三)具有满足常年或季节性实训需要的设施设备、实训场地和食宿条件。
(四)具备承担高素质农民相应产业实训需要的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近3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及实训基地所提供材料
(一)培训机构提供的材料:培训机构书面申请、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认定申报表、办学资格或技能培训资质文件(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书或机构批复文件复印件、收费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教学和实训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主要教学和实训设施设备清单、教师资格证明复印件、教师及管理人员花名册、近两年开展培训的证明材料等。
(二)实训基地提供的材料:实训基地书面申请、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认定申报表、机构设立批准文件或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实训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承包合同复印件、实训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实训指导老师资格证明复印件、教学及管理人员花名册、基地生产经营情况资料等。
四、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5日起至8月15日
五、申报方式
在申报期提交申报资料(一式二份)至西峡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六、择优认定
县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高素质农民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对培训机构及实训基地的培训条件、培训能力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后,择优认定培训机构及实训基地,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占伟 杨 皓
联系电话:0377-69663682
特此公告
附件:1.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认定申报表
2.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基地认定申报表
西峡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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