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委托书(新增)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西峡县认真组织开展委托行政执法工作,现新增行政执法委托两项。
序号 | 委托行政 | 委托行 | 受委托组织 | 委托依据 | 委托期限 |
1 | 西峡县行政区域内的 | 西峡县教育 | 西峡县 | 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章第一百零五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符合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一百零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体育执法机制,为体育执法提供必要保障。 | 2025.8.11— |
2 |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 西峡县税务局 | 西峡县市容环卫中心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第二条:各市、县(区)税务部门可依法委托具有社会服务或者公共管理职能的企业和单位代为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示代征单位基本信息 | 2025.05.08--2026.12.31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