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目的
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与监管,事关河道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做好我县涉河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落实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有序规范,建设西峡县幸福河湖提供有力保障。
二、检查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等。
(二)部门规章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1992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 520-2014)、《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等。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建设单位:检查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施工;对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补偿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结果公开。
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定向检查。
联合检查:联合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
五、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成立专项检查组,明确责任分工。
技术保障: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辅助核查。
纪律要求:检查人员需严格执行廉政纪律,避免“人情监管”。
说明:本计划需结合当地水利部门年度监管动态调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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