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涉企行政检查 > 检查计划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 时间:2025-07-30

   一、检查目的

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与监管,事关河道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做好我县涉河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落实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有序规范,建设西峡县幸福河湖提供有力保障。

    二、检查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等

(二)部门规章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1992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 520-2014)《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等。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建设单位检查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施工;对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补偿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结果公开。

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定向检查。

联合检查:联合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

   五、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成立专项检查组,明确责任分工。

技术保障: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辅助核查。

纪律要求:检查人员需严格执行廉政纪律,避免“人情监管”。

 

说明:本计划需结合当地水利部门年度监管动态调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