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向社会购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方案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和国家长治久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未就业毕业生普遍联系,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公开和实名制就业服务落实,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见习机会。为更好的服务高校毕业生,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也为切实做好政府向社会购买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购买及承接主体
(一)购买主体
购买主体为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承接主体
依法成立,并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主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无违法或失信记录。
承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场所要求
(1)承接主体应拥有可以开展个人就业指导及培训班的固定场所、教学设施等。根据就业指导工作需要,可以线下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个人职业指导及举办集中职业指导服务。
(2)承接主体应在综合性服务场所内设置就业指导服务区域。
(3)就业指导服务区域在场所空间,设施布局、光线色彩等方面的设计应与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的特点相适应。
(4)就业指导服务区域应设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并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识。
(5)就业指导服务区域应配备职业指导所必需的专业软件、专业工具、专业书籍资料。
2、人员要求
(1)承接主体应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配备数量适宜、结构合理的专职或兼职职业指导人员,宜配备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指导人员。从事个体指导、团体指导的人员宜持有职业指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指导人员应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职业分类和职业特征等就业方面的基本业务知识。
(3)职业指导人员应主动热情,耐心细致,提供公平服务,并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隐私。
二、购买项目、服务对象及目标任务、服务标准
(一)购买项目
1、就业情况调查。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调查登记、信息更新、政策宣传等,根据高校毕业生求职需求,围绕其职业发展过程提供指导、辅导、咨询等服务。
2、就业岗位推荐。对接本地零工市场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络招聘平台,收集本地及外地企业发布的招聘岗位信息资源,为职业指导老师和服务对象提供真实有效的各类就业岗位,根据服务对象需求进行岗位推荐。
3、职业技能培训推荐。对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统计,汇总后提交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对接组织培训学校提供不同职业的技能培训。
(二)服务对象及目标任务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完成年度服务目标人数≥800人,可根据当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回县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减。
(三)服务标准
1、了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验、求职意向。填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进行汇总并装订成册,形成台账。
2、开展职业素质测试,并对高校毕业生职业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采集和配备先进适用的多种测评量表及工具、程序、软件等,根据求职者职业指导服务需求,为其开展职业性格、职业兴趣、职业能力、职业价值观、创业能力等就业创业素质测评。依据测评结果进行诊断咨询,给出相应意见建议。
3、结合高校毕业生的职业能力评估,对其择业目标进行合理性分析,指导其调整就业观念和求职意愿并确定职业目标。
4、在能力评估和职业分析后,对需要提供求职帮助的高校毕业生,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就业计划,确定求职者的求职安排,并推荐相应的职业介绍、就业见习职业培训等服务。
5、根据就业计划,定期约见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求职者的求职活动和职业介绍服务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6、对于就业计划期满仍未能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其共同研究分析求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修改或重新制定就业计划,提供相应的再指导服务。
7、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度上报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8、建立工作台账备查,详细记录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情况、就业情况、职业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购买方式及程序
(一)购买方式
根据我县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向社会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成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
(二)购买程序
1、组织酝酿。中心领导班子举行会议,根据年度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商议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内容,并制定购买方案。
2、上报请示。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汇报,需要购买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内容及购买方案,等待上级组织批复。
3、确定采购方案。批复完成后根据采购方案确定采购方式,根据购买服务的金额,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采购方式。
4、开展采购活动。依据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开展采购活动,依法依规确定采购单位。
5、组织实施活动。购买主体组织采购单位,按照采购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及验收评估工作。
四、资金使用及绩效评估
(一)资金使用
购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所需资金从我县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绩效评估
购买主体要根据相关规定监督采购单位做好各项服务内容的实施,服务内容实施完成后,要重点评估职业指导服务工作质量,根据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
承接主体满足承接条件并签订协议后拨付项目年度采购资金的30%用于开展职业指导服务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后承接主体可提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拨付项目年度采购资金的40%;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或者到下一年度1月份时,对承接主体全年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拨付项目年度采购资金的3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中购买内容为经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各类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服务事项不得纳入购买范围。
(二)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定期对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对骗取补助资金或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除按规定追回补助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责任。
(三)本方案由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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