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2025-2026年环境质量等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现通过公告的方式发布西峡县2025-2026年环境质量等监测购买服务项目,诚邀有能力且愿意参与的单位积极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峡县2025-2026年环境质量等监测购买服务项目,具体监测内容和要求见附件1。
2、服务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因涉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而被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或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其它违纪违规案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ssl.6aas.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具备涵盖拟购买服务项目所必须的人员、场所、设备和管理体系等及近两年有关环境监(检)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三、报名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请于2025年6月9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单位资质材料、无违纪违规信誉承诺书、诚信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报至我单位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7-69661113
单位邮箱:xxjczyx@163.com
附件1:西峡县2025-2026年环境质量等监测购买服务项目清单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峡分局
2025年6月3日
附件1 西峡县2025-2026年环境质量等监测购买服务项目清单
序号 | 监测任务 | 类别 | 性质 | 点位数量(个) | 监测指标 | 监测时间和频率 |
1 |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 地表水 | 在用 | 1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目(24项)、表2地表水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序号1/2/10/11/14/15/19/20/21/22/23/24/25/26/27/30/31/34/43/44/52/53/ 65/66/71/72/73/74/75/76/77/78/80)、叶绿素a、透明度共计64项指标。 | 2025年10月和2026年 1月 月初各一次,共2次。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09项因子和叶绿素a、透明度共计111项指标。 | 2026年4月月初1次。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09项因子、叶绿素a和透明度2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5项(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银、高氯酸盐、七氯、灭草松、呋喃丹、毒死蜱、草甘膦、2,4-滴、乙草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铝、钠、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总q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共计136项指标。 | 2025年7月初1次。 | |||||
地下水 | 备用 | 2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项。 | 2025年10月月初一次。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93项指标。 | 2026年4月月初1次。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93项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5项(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高氯酸盐、六氯丁二烯、灭草松、溴氰菊酯、乙草胺、丙烯酰胺、环氧氯丙烷),共计108项指标。 | 2025年7月初1次。 | |||||
乡镇级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 | 地表水 | / | 7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 2025年7月、10月和2026年1月、4月月初各一次,共4次。 | |
地下水 | / | 8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基本项目39项。 | 2025年10月和2026年4月月初 各一次,共2次。 | ||
2 | 县域地下水监测 | 地下水 | 观测 | 1 | 保障地下水水位自动检测仪和记录仪正常使用并联网传输数据;水质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基本项目39项。 | 水位自动监测每天有数据并联网,报月报表和年报表;水质2025年10月和2026年4月月初各一次,共2次。 |
3 | 农村环境 质量 | 环境空气质量 | / | 2 |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八小时(O3-8)等六项因子。 | 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连续监测 5天;共4次。 |
4 | 乡镇降尘 | 降尘 | / | 16 | 按照《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HJ1221-2021)开展监测, 每个点位两个缸,平行双样。 | 每月监测1次,每次采样周期28-31天,5号前完成,共12次。 |
5 | 污染源 执法监测 | 废气 | / | 2 | 1、工业涂装有组织排气筒一个(项目NMHC、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和厂区无组织监控点NMHC。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组织排气筒一个,项目二噁英类。 | 2025年7月或8月完成1次监测,按标准中取值时间要求测定。 |
其它要求 | 1、对每一项监测任务制定具体质控措施,满足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保证监测结果真实、准确、可追溯;季度性监测任务原则上于第一个月上旬完成样品采集和分析,并在分析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检测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提供至采购人;监测数据报出要求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标准中项目的顺序出具,并附带相应的1~3类标准值,数据异常时应立即排查原因复测确认;水质纸质版报告一式五份,气类纸质版报告一式三份。2、本项目的所有检测数据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检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直接联系被检测单位或将检测数据透漏给采购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服务期内接受采购人现场采样核查、盲样考核、实验室现场查看等质控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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