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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5-00050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8日
标  题 西峡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试行)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25〕13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8日

西峡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试行)

来源:西峡县教体局 时间:2025-05-1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西峡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5年5月18日

 

 

 

西峡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

(试  行)

 

为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和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根据河南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校园安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河南省公安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和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若干措施> 的通知》及《南阳市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校园心理预警干预、校园霸凌治理、校园公共安全治理、控辍保学治理、特定未成年人矫正治理、专门学校建设”六个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行动,澄清风险底数,织牢联动网络,每个重点工作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体制,全力根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彻底扭转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峻形势,切实解决校园安全防范问题,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实现五个目标:心理问题学生大幅减少、校园霸凌事件大幅下降、不发生群体性事故、控辍保学“常态清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学生心理预警干预行动

由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师生心理问题监测和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问题清、情况清。建立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机制,强化与政府、学校、家庭、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联动,帮扶矫正一批心理问题学生。

排查重点:1.单亲、离异、再婚、留守、残疾、困境及心理障碍等重点学生;2.存在心理问题的教职工。

工作措施:1.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监测机制,搭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信息化平台。构建县、乡、校三级学生心理健康监测体系,将学生心理健康监测纳入全县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统筹开展,加强数据分析、案例研究,强化风险预判和条件保障。教育部门设立或依托相关专业机构,每年至少组织2次区域性中小学心理健康监测。

2.加强心理健康结果运用。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规范运用测评结果,对测评结果提示异常的学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采取一对一心理访谈,综合运用测评和访谈结果,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有针对性开展干预。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保护学生个人隐私,防止信息泄露。探索建立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档案转接机制,确保心理健康档案的延续性。

3.加强分类闭环管理。各中心校、中小学要在县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教研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等专业力量指导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分类分层闭环管理。对一般心理问题学生,把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和学生家长通报,加强学生跟踪辅导。对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把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学校德育处、分管校长和学生家长通报,并上报县教育部门,及时提供健康指导和心理情绪辅导,协同落实针对性管理措施。对重大心理危机学生,把情况及时向班主任、科任教师、学校德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副职、校长和学生家长通报,并上报县教育部门,由县教育部门报卫生健康部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采取专业干预手段,提供规范心理疾病诊疗服务。

4.健全预警体系。中小学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宿舍)、家庭”四级预警网络,加强对沉迷网络、留守儿童、单亲丧亲等特殊群体学生重点关爱和心理辅导援助,强化入学季、毕业季、就业季等特殊节点学生心理健康危机排查和日常管理,重点关注面临学业就业压力、经济困难、情感危机、家庭变故、校园欺凌等风险因素以及校外研学或实习、社会实践等学习生活环境变化的学生,为出现高危倾向苗头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和有效干预。

5.优化协作机制。教育、卫健、网信、公安等部门强化协作联动,指导学校与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协同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工作协同、信息协同,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闭环管理链条,坚决防范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个体极端事件。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部门,健全心理问题学生愈后复学机制。配齐心理健康教师。每个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相应增加配备人数。

6.强化家校共育。完善家校联动机制,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责任,加强孩子家庭教育,及时了解和反馈孩子的学习、行为和心理状况。加强关心关爱,对出现一般心理问题和严重心理问题的孩子,积极陪伴或带领孩子到心理辅导室、社会专业心理机 构寻求帮助;对诊断患有焦虑抑郁、心境障碍、人格障碍等精神心理疾病的孩子,引导家长、孩子克服心理问题“病耻感”,及时送医进行心理或药物治疗,积极配合做好教育疏导、干预转介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等相关单位

(二)学生欺凌治理行动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案事件防范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发生校园暴力与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和风险隐患;实施一校一警驻点护校工作模式,建立健全霸凌线索报告制度,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排查重点:1.留守儿童、单亲离异、家庭困境、性格孤僻、内向自卑、早恋、残疾等易被欺凌群体;2.违纪学生、严重不良行为、家庭溺爱娇惯、隐性辍学学生、长期蜗居网吧酒吧学生、社会关系复杂、早恋、拉帮结派学生或有暴力倾向等易欺凌群体;3.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案事件的学校和点位。

工作措施:1.完善排查举报宣传机制。建立学生欺凌三个一举报制度,设置一个报警信箱、张贴一个举报二维码(一是指举报微信名片,二是指直接可以发送文字图片的二维码,即微信小程序,类似“匿名电子意见箱”)、发放一封安全提示信(学生、家长双签字);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举报欺凌案事件线索;建立教育宣传制度,利用学校大课间、班会、升旗仪式等时间,采取悬挂横幅、主题板报、播放广播等方式,大张旗鼓开展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预防学生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防治学生欺凌的震慑力。

2.建立一校一警驻点护校机制。在全县中学、西峡职专、特殊教育学校配齐“一校一警”,重点协同学校做好欺凌案事件排查、管控、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欺凌行为未成年人,纳入常态管控。同时,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护校安园、安全检查等工作。对遭受欺凌的学生,要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

3.加强教育惩戒。对欺凌案事件,公安机关要立即受理、快速出警、优先侦办,及时处置涉学生欺凌案事件,同步加强网络巡查监测,严防形成炒作;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由学校依规给予违纪处分,由政法机关给予警示教育或训诫;实施暴力、屡教不改的,依法利用社区矫正机构、专门教育学校等场所开展教育矫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惩处。

(三)校园公共安全治理行动

通过日常检查、督导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实现校园内部各类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巩固四个100%”建设,确保专职保安员配备100%,安装硬质防冲撞设施100%,视频监控、一键式紧急报警覆盖100%,校园护学岗设置100%

排查重点:1.治安安全。检查学校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

2.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及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交通安全。坚决杜绝学生乘坐超员车、农用三轮车、 “黑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要主动联系交警、特警、运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排查整治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以校舍安全为重点,重点排查各类教室、楼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门、围栏、楼梯防护栏、厕所、车棚等安全情况;体育、实验等教学或活动场地的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水、暖、电、热水器、蒸饭机、锅炉、茶炉等特种设备及其管道、各种电器、用电线路、灯具、用电开关、用电刀闸等。

5.食品安全。严格规范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和食物留样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食堂安全台账,严禁向师生出售“ 三无”或过期霉变食品,及时消除食物中毒隐患。

6.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易爆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密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工作措施:1.加强校园内部管理。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配齐配强专职校园安全副校长,建立三级管理闭环:班级层面,实行日报告周分析;年级层面,实行重点研判;校级层面,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例会,强化跟踪,闭环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校园消防、卫生、食品、防疫等安全检查,解决好具体问题,指导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校园周边整治。建立学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对学校排查出的校外风险隐患,由职能部门牵头解决,公安、教育、市场监管、文广旅、城管、交通等部门定期对校园周边开展综合治理;推动学校人像识别系统全覆盖,依托网上巡查预警系统,护航校园周边安全。

3. 落实好四个一举措。用好一个护学岗,全面落实学校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聘好一名法治副校长,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教育;上好一堂安全课,落实开学第一课”“放假最后一课,推进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治霸凌、预防溺亡、烟花爆竹警示、应急疏散演练等宣传主题进校园;做好一次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

4.加强综合治理。加强对校园周边有关经营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经营性住宿场所的检查频次,加强对“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的日常监管,常态化巡查整治网络有害信息,持续推进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落实落地,严防重点场所发生涉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强化出版物现场监管,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和非法音像制品,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六失一偏”、吸毒人员等高危人员加大摸排、稳控力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识别圈建设,不断提升风险发现预警能力。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四)控辍保学(劝返复学)治理行动

通过全面排查摸底,做好对疑似辍学学生数据统计、分析,逐一核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协同联动相关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实现复学率 100%

排查重点:1.未读完九年义务教育已辍学的少年儿童。2.有辍学苗头或倾向的学生。3.学籍在校、人不在校的“ 隐形辍学”人员。

工作措施:1.开展动态监测。教育部门要通过定期巡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定期对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 生在校情况进行排查,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与 单亲困境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做好常态化监测预警。

2.建立工作台账。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协同,通过 “三查两对比”(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等方式摸清底数,建立疑似辍学学生台账、辍学学生台账,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并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

3.组织联合劝返。完善乡(镇)长、校长、村长(村居主任)、家长四长责任制,落实政府主动履职、部门主动参与、学校主动作为、家长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建立“一人一方案”,开展心理谈话、心理关怀、心理分析、心理问题疏导等工作,力争劝返复学率实现100%;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属地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相关单位

(五)特定未成年人矫正治理行动

发挥一个领导小组、一套工作机制、一套预警指令管控体系三个一工作机制作用,精准预警、快速处置、分类管控,形成密切协同、高效运行的工作闭环,进一步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排查重点:1.有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2.有寻衅滋事、盗窃、抢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敲诈勒索、诈骗、性侵、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

工作措施:1.强化管控措施。按照一般关注、重点关注、特别关注三种级别,采取家庭+学校+村(居)+律师(心理咨询师)+公安五包一措施,实施分级分类干预管理;建立完善包括基础信息、涉案信息、管控信息、帮教信息的一人一档,依托特定未成年人预警管控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

2.落实闭环管理。按照预警-核查-处置-管控-反馈的工作闭环流程规定,对全县特定未成年人违规进出网吧、歌舞厅、电竞房、旅馆等异常行为,实行常态监测、动态预警;根据预警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管控督办通知;职能部门依据工作职责予以处置,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3.组建预防+救助团队。乡镇(街道)负责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由综治、妇联、团委、民政等共同参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由法官、检察官、社区民警组建咨询团队,每月开展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由检察官、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组建矫治团队,对进入司法程序的一般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三助一教育矫治。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六)专门教育行动

依靠基层组织、政法单位、专教队伍,立足于教育、挽救、预防,探索建立重点未成年人分级管控帮教机制,推动加强专门教育,对发现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家长管不住自愿矫治未成年人、不适宜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实行封闭式管理、军事化培训,通过开展相应学段的教育和矫正,帮助学生培养道德观念、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养成劳动习惯等,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势头。

排查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应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

工作措施:1.澄清底数。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政法、教育、民政等部门,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规定的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应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常态化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及时纳入人员底数台账。

2.精准帮教。对有不良行为的重点未成年人实行“一人一策”帮扶,积极发挥“ 三支专教队伍”(心理卫生队伍、普法宣讲队伍、志愿者服务队伍)力量,开展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协助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专门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且监护人、学校无力管教的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学校等向教育、公安等部门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行为或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未受刑事追究的的未成年人,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四专班实体运行机制。建立“阳光护航行动”工作专班,抽调精兵强将实体化运作。公安、教育、文广旅等部门联合成立工作统筹专班,牵头抓总,专班设在公安局集中办公,借助公安部门信息平台,实体化运作公安、教育、文广旅等部门成立行业工作指导专班,推动工作快速开展。各乡镇中心校、县局直学校成立工作落实专班。县级统筹专班由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各抽调1名专职人员,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委各抽调1名专职人员,中职学校抽调1名专职人员组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建立“四清楚”动态管控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多措并举、多方动员,不断深化排查、管控四类不放心学生(心理问题学生、易霸凌学生、疑似辍学学生、特定未成年人),做到底数清、人头清、家庭清、措施清。

(三)建立“四到位”联动分包机制。家庭、学校、村居、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协同,针对四类不放心学生,因人施策、分类管理,逐一明确包保责任,切实做到心理疏导到位、部门联动到位、风险隐患掌控到位、动态隐患清零到位。

(四)建立“四同步”闭环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每日开展研判重在发现风险隐患,每日下发指令重在明确管控责任,每日跟踪盯办重在推动整改销号,每日抓实化解重在闭环清零,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盯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统筹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深入抓;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问题和情况,研究办法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安排部署、有贯彻落实、有实际效果。

(二)细化工作措施。工作牵头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专项方案,按照边摸排、边治理、边完善的原则,同步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总体方案和专项方案,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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