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5-00049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标 题 | 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西政办〔2025〕11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04月18日 |
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费源管理、强化征缴手段、优化职能配置,结合西峡县实际情况,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乡镇组织、村级参与、双限报解、强化考核”的征缴工作机制,实行集中征缴与自主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提升参保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二、征缴范围和标准
(一)征缴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满60周岁,本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及补贴标准。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200元(补贴30元)、300元(补贴40元)、400元(补贴50元)、500元(补贴60元)、600元(补贴80元)、700元(补贴100元)、800元(补贴120元)、900元(补贴140元)、1000元(补贴160元)、1500元(补贴190元)、2000元(补贴220元)、2500元(补贴250元)、3000元(补贴280元)、4000元(补贴310元)、5000元(补贴340元)共15个档次。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再逐年连续缴费的,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对建档立卡的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100元(补贴3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缴费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标准,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三、征缴方式和时间
(一)征缴方式
采取个人直接缴费和集中征缴相结合的方式, 首次缴费需先到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网点办理参保登记。为提高征缴工作效率,鼓励缴费人员通过智能手机线上直接缴费。
1.个人缴费。个人直接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微信小程序、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河南税务”手机APP、各农商银行网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缴费窗口、自助办税机等渠道缴费。
2.集中征缴。集中征缴由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以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组织集中征缴,集中征缴完成后各乡镇(街道)可选择由农商银行集中逐人代缴开票或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将电子缴费清册传递给税务部门导入开票。选择电子缴费导入开票模式的,后续需做好信息公示工作。
(二)征缴时间
集中征缴日期:2025年4月15日至5月31日。
集中征缴期前后,个人可通过线上渠道自助缴费。
四、征缴流程
(一)制作缴费清册。集中征缴开始前,各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编制2025年缴费清册,分发至各村(社区、居委会)社保协办员。
(二)组织集中征收。各村(社区、居委会)社保协办员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开展征收工作。收缴过程中认真核对缴费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如实、准确在缴费清册上登记缴款金额,并由缴费人签名确认,同时按照“双限”制度(即收费额达到5000元或者每7日将款项交入农商银行本村社保缴费专户),做到缴费清册、金额、存款票据三对照。
(三)做好清册保存。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征缴结束后,社保协办员将缴费清册(加盖村委会公章)上交至各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经办人员核对各村(社区、居委会)协办员上报的缴费清册金额和银行存款票据准确一致后,在缴费清册上签字确认并复印留存。缴费清册一式三份,社保协办员留存一份,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各留存一份,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分别做好管理保存。
(四)确保费款入库。1.选择农商银行逐人代缴开票模式的,由各村(社区、居委会)协办员持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的缴费清册到农商银行办理开票手续。农商银行按照缴费清册逐人集中代缴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县税务局根据系统内银行代征信息,及时汇总开票划转入库。农商银行完成代缴后通知各协办员领取缴费凭据,由协办员分发至各缴费人。2.选择电子缴费导入开票模式的,由各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将电子缴费清册传递至各税务分局,由第一税务分局通过税库银三方协议从各村账户扣款开票,并在开票完成后向各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馈集中开票人员清册,在各乡镇(街道)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税务局、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保费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保费征缴、催缴提醒、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要在每村(社区、居委会)选定1名城乡两险(养老、医保)协办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由县税务部门申请县财政列支,在当年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完成后予以发放。
(二)大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收的目的及意义,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力争覆盖面达到100%。
(三)强化部门协作。县税务局负责对社保协办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社保协办员依法收缴保费(联系人:任宏亮;联系电话:13409271256)。县人社局负责与县税务局做好衔接,及时做好参保人员的信息维护及新增人员的参保登记(联系人:庞蕊;联系电话:18736593999)。县农商银行要做好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各网点设立专门代缴窗口,保证集中征缴的工作进度(联系人:陈峰;联系电话:13937712493)。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联系,确保保费征缴工作高效顺畅进行。
(四)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街道)要选好、用好、管好、监督好村(社区、居委会)社保协办员,做好日常工作。多渠道广开监督之门,主动公开征缴信息,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不负责任,乱收费、滞留挪用社保费的工作人员、社保协办员,将依纪依法给予严厉惩处。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和县税务局、县人社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保费征缴工作开展督导和检查,加快征缴工作进度。
附件: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分配表
2025年4月18日
附 件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
任务分配表
乡 镇 | 应缴人数 |
丹水镇 | 9998 |
田关镇 | 4591 |
阳城镇 | 3808 |
回车镇 | 8882 |
五里桥镇 | 12686 |
丁河镇 | 9109 |
重阳镇 | 8981 |
西坪镇 | 11511 |
寨根乡 | 2825 |
桑坪镇 | 9875 |
石界河镇 | 3727 |
米坪镇 | 8423 |
军马河镇 | 5247 |
双龙镇 | 6823 |
二郎坪镇 | 3202 |
太平镇 | 3719 |
白羽街道 | 1277 |
莲花街道 | 554 |
紫金街道 | 902 |
合计 | 116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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