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西人社许准字〔2025〕第10号
来源: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5-07
西峡县明耀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提出的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法人) 行政许可申请,本单位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受理。经审查,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本单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 劳务派遣经营(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自 2025 年 5月 7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1 日。
请你(单位)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持本决定,到 西峡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16号领取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编号: 豫劳派41132315002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