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全县机构改革实际,经西峡县人民政府依法审核,现公告如下: 一、确认的西峡县行政执法主体有: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西峡县国防动员办公室、西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西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西峡县数据局)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西峡县科学技术局 西峡县公安局 西峡县民政局 西峡县司法局 西峡县财政局 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峡县自然资源局 西峡县林业局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峡县城市管理局(西峡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西峡县交通运输局 西峡县水利局 西峡县农业农村局 (西峡县畜牧局、西峡县乡村振兴局) 西峡县商务局 西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西峡县文物局) 西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峡县中医药管理局、西峡县疾病预防控制局) 西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西峡县应急管理局 西峡县审计局 西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峡县知识产权局) 西峡县统计局 西峡县医疗保障局 西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西峡县档案局 西峡县新闻出版局 西峡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西峡县桑坪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石界河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米坪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军马河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双龙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二郎坪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丹水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田关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阳城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回车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丁河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重阳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西坪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寨根乡人民政府 西峡县五里桥镇人民政府 西峡县白羽街道办事处 西峡县紫金街道办事处 西峡县莲花街道办事处 二、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的公布不在县政府公布范围之内。 三、已公告的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凡越权行政,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凡未公布的部门,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 五、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重新审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经依法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六、西峡县公安局所辖各派出所及直属机构,履行职责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持《人民警察证》执法外,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需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或其他法定执法证件,亮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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