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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及相关工作的倡议书

来源:西峡县民政局 时间:2025-04-18

全县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人人可为。在此,向全县各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如下:

一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认清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始终将国家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养成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习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积极防范化解政治、经济、社会、科技、公共、生态、党建等领域重大风险。

二要积极主动参与,自觉履行责任。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对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要大胆发声、敢于亮剑,及时报告线索,如实提供证据,让维护国家安全成为一种自觉、一种意识、一种责任。

三要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动员部署,在每年的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结合实际,丰富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全民坚决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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