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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委托书

来源: 时间:2025-04-16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西峡县认真组织开展委托行政执法清理审核工作。经审核,西峡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保留委托行政执法事项8项。

      西峡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西峡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西峡县卫健委行政执法委托书

      西峡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西峡县人社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西峡县审计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西峡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序号

委托行政

处罚名称

委托行政机关

受委托组织

委托依据

委托期限

1

涉就业培训类、社会保险类、人事人才类、劳动关系等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中心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2025.1.1-

2027.12.31

2

违反住房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权(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西峡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西峡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南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六条第三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2025.1.1-

2025.12.31

3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西峡县

林业局

西峡县林业工作站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机关,必须是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组织。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不得实施林业行政处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并由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25.4.1--

2027.4.1

4

违反审计法律法规的处罚

西峡县

审计局

西峡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十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2025.4.2-

2030.4.2

5

违反审计法律法规的处罚

西峡县

审计局

西峡县审计

综合事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十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2025.4.2-

2030.4.2

6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西峡县卫生

健康委员会

西峡县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

 

2024.9.14--

2026.12.31

7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

西峡县应急管理局

西峡县应急

服务中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托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受委托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025.4.10--2030.4.10

8

违反医疗保障法律

法规的处罚

西峡县医疗保障局

西峡县医疗

保险中心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2025.1.1--

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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