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8日拟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联合审查,2025年4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377-69661113 , 0377-60109320(审批大厅)
传 真:0377-69691331 通讯地址:西峡区(县)紫金街道伏牛西路599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74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单位 |
1 | 西峡县地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杨乃沟西红柱石矿开采项目 | 西峡县地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阳市西峡县桑坪镇杨乃沟村 | 矿区面积0.4446km2,露天开采红柱石,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山总服务年限为57.7年,分两期开采,主要建设内容有:工业场地区、露天采场、运输道路、排土场等 | 工艺:平台整理→穿孔→爆破→粗破→装载机→运输车辆→外运 废水:采区外、排土场外雨水经上游截排水沟排出场外;采场内雨水经平台内侧排水沟收集至沉砂池,初期雨水在沉砂池沉淀后,用于露天采场洒水、道路洒水、车辆清洗补水等,后期雨水直接排入自然沟;排土场雨水经各级平台排水沟收集至下游沉淀池沉淀后排入自然沟;排土场淋溶水经挡渣墙下游淋溶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工业场地配套建设隔油沉淀池1座(容积5m3),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1座,3m3)收集处理后,周边林地施用,不排入地表水体 废气:潜孔钻配备袋式除尘器,湿式作业;深孔爆破工艺,爆破区设置塑料水袋;在作业面四周设雾炮车,对爆堆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溜槽落料口设置1台袋式除尘器,集尘效率为90%,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8-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挖掘机、装载机空压机、风机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超载,禁止鸣笛。厂界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废石用于筑坝、封堵溜井等,部分作为资源外售,其余临时堆存于排土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至桑坪镇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 河南三顾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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