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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自来水务有限公司关于水资源税税额调整的通知

来源:住建局 时间:2025-04-01

尊敬的西峡县城区用水户: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告》(河南省财政厅通告2025年第1号)的通知,类别为地表水的城镇公共供水水资源税税额调整为0.30元/立方米。城市自来水综合水价将对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居民综合水价下调0.05元/立方米,非居民综合水价下调0.1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综合水价下调1.7元/立方米,此次调整自2025年4月1日(3月用水量起)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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