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西人社许准字〔2025〕第9号
来源: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4-03
西峡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5 年 3 月 26日提出的 劳务派遣经营(注销) 行政许可申请,本单位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受理。经审查,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本单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 劳务派遣经营(新办)行政许可,有效期自 2025 年 4月 3 日至 2028 年 4 月 2 日。
请你(单位)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持本决定,到 西峡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16号领取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编号: 豫劳派4113232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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