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财政局关于撤销河南通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决定
河南通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需要整改事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第98号)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对你单位目前的专职从业人员及其他信息按要求进行变更。2、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对你单位的代理记账许可经营条件相关内容进行对照整改。本局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公司在60日内整改,现已超过整改期限,你公司未整改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第98号)第二十、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撤销你公司的代理记账资格。从即日起,你公司不得继续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并交回我局颁发的编号为DLJZ41132320210003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本决定自送达之日或对外公布之日起生效。
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你公司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西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效力。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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