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西峡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打击河道非法采砂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8-19

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确保我县水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实际, 县河长办决定自即日起至 10 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河道采砂管理作为重 大政治任务,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全面推进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坚决扛稳扛牢管砂治砂责任, 持续保持严打非法采砂高压态势,重拳整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规范合法采砂,促进采砂管理秩序持续向好、依法有序可控,切实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以乡镇街道为单元拉网式排查,通过不间断暗访、常态化巡查等方式,对重点河段、 敏感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做到逢砂必查,及时发现,确保横  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按照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的要求,对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 发现一起、打掉一起。加强对隐蔽型非法采砂、“蚂蚁搬家式 ”零星盗采打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行为,对涉砂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二)进一步规范合法采砂秩序。认真落实《河南省水 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 (豫水河〔2021〕3 号)要求, 以采砂规划为依据,严格执行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依法开展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对现场管理责任人不到位、 日常监管措施不到位、年度采砂方 案及砂石处置方案未经批复的,严禁开展涉砂作业。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于问题多发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加巡查频次;紧盯“人、车、船、采、储、运 ”关键要素和环节,强化全链条监管。

    (三)加强河道采砂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督促河道采砂相关责任人(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履职尽责。 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及涉砂工程现场管理,在采砂作业区及涉砂工程现场布设监控设备,规范设置各类公示、标识及警 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全面自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 阶段。

    (一)全面自查(2024 年 8 月)。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问题多发水域以及采运砂管理各  环节开展全覆盖排查,彻底查清采砂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全面收集掌握涉砂问题线索。

    (二)集中整治(2024 年 9 月)。各乡镇街道、相关单 位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采砂运砂行为,要立即组织开展整治工 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建立问题查处台账,实行动态更新。

   (三)巩固提升(2024 年 10 月)。各乡镇街道、相关 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 坚持整治和规范提升相结合,举一反三,从法规制度、体制 机制、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查缺补漏,不断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对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巡视和省矿产资源审计均将采砂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河道采砂秩序总体平稳有序,意义重大。各乡镇街道、河长制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对非法采砂行为采取零容忍,坚决重拳出击,绝不姑息。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时 间节点、重点任务、具体措施等,确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乡镇街道、河长制成员单位要 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河长+ ”机制作用,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密切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注重系统治理,充分发挥以打促保、以打促治作用,及时分析、整改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监管问题和漏洞隐 患,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作合力。

    县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涉砂治安违法和非法采砂犯罪行为;对违法开采、运输、囤积、销售和盗采河道砂石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县水利局负责依法依规查处河道内违法违规开采行为,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采运砂船车管理,加大河道采运砂船舶及船员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运砂车辆“采运单 ” 检查,依法查处非法采运船车。

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 实施。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河长办将适时组织核查组,采“ 四不两直 ”等方式开展督查暗访,督促专项整治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结合河湖长制考核,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 排查整改走过场、采砂秩序混乱的地区,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自 2024 年 8 月起,每月 26 日前 将有关数据报县河长办(见附件);10 月 20 日前,将专项 整治行动总结报县河长办。

    联系人:王  卓     69682166     xxhzb666@163.com

    附件:1.河道非法采砂查处情况统计表 

            2.涉砂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台账

          3.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2024 年 8 月 19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