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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5-0000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标  题 西峡县优化特困供养机构食材配送服务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24〕34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西峡县优化特困供养机构食材配送服务实施方案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11-07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峡县优化特困供养机构食材

配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西峡县优化特困供养机构食材配送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11日

 

 

 

西峡县优化特困供养机构食材配送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特困供养机构食堂服务管理,规范特困供养机构食材选购配送,精简特困供养机构食材采购、配送中间环节,发挥特困供养机构食堂食材配送集中统一管理安全可控、营养专业等优势,更好地保障特困供养机构食堂的食材质量和食品安全,提升特困供养机构餐饮质量和营养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县特困供养机构食堂管理工作,规范特困供养机构食堂食材采购,确保全县特困供养机构食品安全放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属性,确保服务对象满意。进一步优化特困供养机构食堂食材的经营管理,由原来的分散式、自由式的食材采购方式改为统一集中带量采购、统一配送,降低特困供养机构食堂运行成本,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服务。

(二)坚持因地制宜,确保精准高效。充分尊重特困供养机构意愿,结合特困供养机构条件、食材需求,统筹考虑区域消费水平差异,由特困供养机构食堂自主确定配送食材的种类和数量。

(三)坚持依法依规,确保有序推进。统筹标准制度和流程建设,构建数字化全流程食堂食材配送管理标准体系和管控体系,做到保障依标准、供应按规程、管理靠制度。通过统一制度、统一标准、阳光供应,规范食材供应服务行为,确保全县特困供养对象的营养健康,确保养老机构“舌尖上的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特困供养机构食堂食材配送经营主体,实施统一运营。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特困供养机构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的招标事宜,有资质的食材生产、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中标企业应及时成立专门负责特困供养机构食材配送的项目部门,制定章程及管理细则等,设立专户,单独核算,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审计部门审计和纪律监察部门监督。全县所有特困供养机构食堂应主动与中标公司做好对接,在与中标公司签订食材配送供应合同之后,应停止本机构食堂的其它食材配送服务,确保特困供养机构食堂正常有序供餐。鼓励全县其他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场所食堂与中标公司签订食材采购配送供应合同。

(二)优化特困供养机构食材供应体系,实行统采直供。聚焦当前特困供养机构食材行业多头配送、追溯繁杂、品质难控、廉政风险等难题,由中标公司负责特困供养机构食堂食材的统一采购和配送,全面推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配送的“四统一”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和食品安全风险,从产出源头、订单生产到用户终端直采直供,源头可追,逐步形成区域内“1对N”(所有食材由一家中标企业统一面向N个特困供养机构采购、配送)闭环供应模式,做到闭环运行、全程监控。

(三)优化特困供养机构食堂监督管理,实行责任共担。中标公司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食材质量监测化验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制度,切实把好食材采购、检验、仓储、运输和配送环节的质量和安全关。特困供养机构负责食材接收、储存、加工、供餐、餐具洗刷消毒等环节。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中标公司和特困供养机构各自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法律责任。县发改委定期对中标公司为特困供养机构配送的食材价格进行评估,确保低于市场零售价;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对中标公司为特困供养机构配送的食材质量进行抽检,确保食材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崔淅州牵总统筹,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振江具体负责,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等相关单位配合,加强统筹协作,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台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分析研判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充分研究行业政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前预判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导。各相关单位要紧盯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完善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等制度。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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