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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提示函

来源: 时间:2024-12-03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122日,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安全生产提醒函(蓝色)》,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陕西省神木市11.20蒸汽超压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股室各单位要按照市水利局安防委的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聚焦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燃气和消防安全、水文监测、水利科研与检验、水利风景区等重点领域,对在建工程、灌区工程、水库大坝、大中型水闸、淤地坝、农村水电站、南水北调工程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管控措施 落实和巡查,加强安全监测预警预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水利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股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全力以赴抓检查、治隐患,确保全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请各股室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四色单”管理制度有关要求,于12月8日前将《提醒函》贯彻落实情况报局信访室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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