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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4-0002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标  题 西峡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24〕19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西峡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5-30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峡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西峡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5月30

 

 

 

西峡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为了切实落实省、市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筹划、稳步推进原则,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为目标,把推动习惯养成作为关键,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抓实抓牢,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水平和居民文明修养,为全面实现“民富县强、幸福西峡”目标提供环境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落实相关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对生活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三)工作目标。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总目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2024年底前,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立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体系,中心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到2025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区三办两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具体年度工作任务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计划逐年下达。

(四)实施范围。在县城建成区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县城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均纳入垃圾分类实施区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启动

1.完善组织架构。成立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西峡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白羽办事处、紫金办事处、莲花办事处、回车镇、五里桥镇(以下简称三办两镇)及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成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本单位或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三办两镇要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制定操作性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配套制度、实施计划和具体措施。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加强宣传教育。各管理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采取编印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办宣传专栏、举办培训会、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和分类要求,普及分类知识,培养生活习惯,强化自觉意识,营造良好氛围。成立垃圾分类志愿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会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主动上门宣传指导,将垃圾分类知识传递到每位居民,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管理责任机制。建立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属地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的垃圾分类责任体系。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划定垃圾分类责任区域,确定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具体责任划分:(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本单位为责任人。(2)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社区,所辖区的乡镇(街道)为责任人。(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4)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三办两镇对辖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商业经营主体、物业小区的垃圾分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示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县城城区各企事业单位、三办两镇)

2.推进源头减量机制。一是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二是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三是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产生。(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三办两镇)

3.强化督导监督机制。各责任主体要成立“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充分发挥“三员”引导、监督、检查的促进作用,指导投放行为,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督、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着力解决该分不分、分而不准、分后再混问题,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切实提升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要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责任单位:各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县市容环卫中心、三办两镇)

(三)全面推进全流程建设

1.设施设置及投放要求。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原则上由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购置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规范合理设置容器,保持容器干净整洁。

1)配齐分类投放设施。根据居民小区、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采购、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亭(收集桶)等垃圾分类设施。三办两镇督促辖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车站、各小区等公共场所完成分类垃圾亭、桶的安装。(责任单位:县房产中心、三办两镇)

2)坚持分类投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按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全类型垃圾收集容器。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至少设置投放两分类以上垃圾的容器,确保垃圾收运便捷。各类集贸市场等经营主体的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定点投放。

3)严格投放要求。各管理责任单位督促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规定的投放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负责与收运部门对接,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对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进行教育引导并逐步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三办两镇应对管理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市容环卫中心、三办两镇人民政府)

2.实行分类收集

1)设立“资源回收日”定时收运。将每周六确定为我县“资源回收日”,在社区统一集中回收可回收物,由废品回收企业称重计量,作价回收,引导居民养成在家中暂时存放可回收物并在“资源回收日”集中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鼓励以返还积分兑换服务等方式引导居民参与“资源回收日”活动。 (责任单位:市容环卫中心、房管中心、三办两镇人民政府)

2)建立废弃纺织品回收渠道。建立废弃纺织品回收利用渠道,回收市民不再使用的废弃纺织品,并进行再生利用,提高废弃纺织品资源化利用水平。引进有分拣场所和再生利用渠道的回收企业,在住宅小区设置标注统一编号、回收用途、服务热线等信息的专用废弃纺织品回收箱,回收居民家庭中不再使用的废弃纺织品进行再生利用。严格规范对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回收的废弃纺织品非法流入二手市场。(责任单位:商务局、民政局、市容环卫中心、房管中心、三办两镇人民政府)

3.实施分类运输。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并喷涂统一规范的标识。合理规划收运路线、确定收集站点、设置相关标识、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有害垃圾必须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厨余垃圾收运采用密闭的专用车辆,做到“日产日清” 或“一日两清”;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收运、定期收运方式;其他垃圾送至垃圾中转站统一无害化处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运、混合处理等问题。

4.实施分类处理

1)可回收物处理。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探索计分兑换服务或商品的新途径,激发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2)厨余垃圾处理。厨余垃圾由收运单位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加强对厨余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厨余垃圾全部运往西峡县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3)有害垃圾处理。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供规范的有害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服务。对接县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合理位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害垃圾贮存设施,积极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企业沟通衔接,按价销售,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采取异地处理的方式,将有害垃圾转运至有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

4)其他垃圾处理。其他垃圾由收运单位统一收运,运送至西峡县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以点带面,示范引领

1.公共机构先行。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社会组织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2024年底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带动城区居民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2.党员带头。采取党员双报到党建引领组织机制,党员带头同时主动承包社区、居委会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协助市民垃圾分类,引导群众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3.学校教育培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范畴,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利用“小手拉大手”,由孩子带动家长、带动全家。到2024年底,县城内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实现全普及、全覆盖。

4.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总结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居委会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观摩学习、开展互查互评等活动,正视差距、补齐短板,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市容环卫中心、三办两镇)

三、责任分工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西峡电视台、云上西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创建评选考核内容,对垃圾分类管理不合格的单位,在文明单位考评中予以适当扣分。

(二)县委组织部:负责以党建引领,号召广大党员同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垃圾分类联合党支部,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五星支部创建考核范围,用组织力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党组织中顺利开展。

(三)县发改委:负责编制垃圾分类计划,审批核准垃圾分类项目。

(四)县教体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利用“小手拉大手”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五)县工信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引导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内容,严格规范对社区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

(七)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及分类产生费用的保障工作。

(八)县人社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内容纳入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九)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与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制订发布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空间布局及建设标准;通过预留和控制相应的设施用地,尽快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处理设施建设选点用地报批等相关工作。

(十一)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监督;负责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和监督管理。

(十二)县商务局:负责引导开展商场、市场、宾馆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执行限售限用塑料袋相关规定,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促进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绿色经营;负责制定并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指导商业企业进行垃圾分类。

(十三)县文广旅局:负责监督指导各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星级酒店评优评佳内容。

(十四)县卫健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考核;负责加强对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严禁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指导城区内医院、诊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十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回收餐厨垃圾并与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签署收运协议,监督市场主体“限塑令”和“净菜上市”的实施。

(十六)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倡导绿色办公,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使用办公耗材,倡导绿色办公。

(十七)县房产中心:负责督促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负责督促物业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十八)县市容环卫中心:负责组织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标准等;负责对各有关单位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对垃圾进行分类运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十九)三办两镇: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组织居委会、社区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组织、动员、宣传、指导;组织监督辖区内的单位、小区、商户、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杨明雪为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王世雄为副组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峡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示范先行单位,要在单位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三办两镇和县直相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以及文明创建、卫生创建测评内容。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责任单位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建立督导考评机制,每月一督导、每月一排队,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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