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水利局 关于印发西峡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 通 知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市水利局和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县水利局制定了《西峡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10日
西峡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西峡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根据《南阳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水利系统各级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保持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深入学习并全面贯彻水 利部《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利用水利部开发的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管理系统强化监管。新建、改(扩)建、加固大中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完成蓄水安全鉴定。加强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宣贯,强化监督检查,2024 年底实现全县水利行业安责险全覆盖,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服务,引导建设单位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推动事故预防措施的有效落实,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运用“领导+专家+专班”的工作机制,组织对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巡查,在汛期和重要时段不定时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督导,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隧道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实行问题交办、台账整改、核实销号、责任追究等举措,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落实,确保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施工安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日常检查、专项抽查中,将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项目法人切实履行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查,确保工程建设的合规性。加强失信信息管理,确保失信行为得到及时认定、处理、归集、共享和公开,积极落实失信协同监管,强化信用应用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行政许可、资质管理、招标投标、日常监管、评比表彰、政策试点、项目示范、行业创新等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严格监管和惩戒措施。(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工管股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争取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重阳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有序推进重要支流堤防达标建设;加快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配合好水利工程标准化评价工作,健全完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标 准化管理细则及评价标准,分步推进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按期完成中型水库水闸等主要河道堤防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每年汛前修订、印发水库调度运用计划,科学精准精细实施调度,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建设,不断探索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建设路径。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明确并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人,强化工程运行管理。切实履行责任,确保“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有名有实有效。加强“尾矿库”、“头顶库”、涉及河道堤防水库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强化小水电站安全监管,推进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三个责任人”落实及履职、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下游河道安全预警等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按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标准建立健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制度。制定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全覆盖实施计划,明确目标、时间节点,采取试点引路、复制推广、巩固提升等步骤,分级分类分年度组织实施,2024年底前完成方案和试点工作;2025年全面推行;2026年开展总结评估,解决存在问题,巩固提升成果。严格落实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促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推动动各县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建设项目以及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创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不断完善和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六查一打”“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等专项行动。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制定常态化自查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隐患识别能力;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建立隐患整改档案,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整改,做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要细化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明确挂牌、督办、销号流程,全程跟踪隐患整改,加强整改措施审核把关,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实效。总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水利风景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组织开展全县水利风景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动态清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水利风景区索道、缆车等特种设备专项排查。定期落实并公布全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交叉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具体领导、人员,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和分级培训方式,开展水利安全监管和执法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三年内实现全覆盖,提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建立“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检查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确保检查工作的严谨性和有效性,提高各级检查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通过会商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并公开专门的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分析事故案例、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开展宣传周活动、建立教育制度以及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等方式开展典型事故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度。充分发挥水利部全国在建水利工程数据库的安全风险提示与早期预警功能以及水利工程“三个责任人”履职情况智能呼叫检查系统作用。配合上级部门完善水利风景区动态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县水利风景区索道、缆车等特种设备隐患数据信息上线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运用,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争取在2026年前完成全县中型水库雨水情监测和大坝安全监控设施的建设任务,提高工程自动化监测水平,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发挥防洪减灾和水资源调度效益。分析当前水利安全生产的科技需求,结合科技成果的实际情况,组织研究,利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对相关成果进行大力宣传。(工管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农水股、水保股、小水库管理中心、河湖管理中心、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企事业单位宣教演练。水利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教育培训;推行“安全积分超市”和安全生产大讲堂,落实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遵循“谁组建项目法人、谁负责培训”的原则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三年全覆盖。制定与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应急逃生设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水利企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掌握应急逃生的正确方法,最大限度保障生命安全。水利风景区编制完善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及时制定落实办法(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条”上的督促推动,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保障安全投入。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病险工程除险加固等资金,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责。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动力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五)加强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绷紧安全工作“思想弦”,凝心聚力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党建进工地”的有关要求,推进水利工程工地“五有”支部(有组织、有场所、有方案、有目标、有经费)”试点工作,打造“党建工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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