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公开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年1月22日)

来源: 时间:2024-01-22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西峡县五里桥镇郝岗村窑上组;回车镇杜店村北营组。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自公告之日起,由县政府委托属地镇会同县自然资源、人社、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范围的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赔偿。

 

 

 

                        西峡县人民政府

                       20241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