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2024-00085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3日 |
标 题 | 西峡县2024年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和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西政办[2024]7号 |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23日 |
西峡县2024年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和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峡县2024年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和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西峡县2024年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和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3月23日
西峡县2024年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
和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
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4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行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维护妇女健康权益,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西峡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县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努力提高适龄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适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2024年应完成筛查7000人以上。
(一)目标人群
西峡县未参加过2021年、2022年、2023年免费“两癌”筛查的农村及纳入城市低保的35—64岁妇女。
(二)服务内容
1.宫颈癌筛查
(1)初筛检查。对服务对象开展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检查。
(2)阴道镜检查。对初筛结果为可疑或异常者进行免费传染病四项检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测定、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测定)后阴道镜检查。阴道镜检查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检查。
(3)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筛查
(1)初筛检查。对服务对象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检查。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对乳腺彩色B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筛查服务机构应当建议其自费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建议其自费进行进一步检查。
二、基本原则
(一)免费服务原则。全县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五年内可免费享受一次“两癌”筛查服务。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筛查与诊断服务。县妇幼保健院不准强行要求检查结果正常者进行下一步检查、不准搭车检查、不准变更检查项目、不准搭车收费。在非定点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不属于免费服务范畴。
(二)知情选择原则。“两癌”筛查服务要充分尊重服务对象意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确保服务对象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筛查项目。
(三)义务告知原则。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应履行主动告知服务对象“两癌”筛查内容的义务, 宣传普及“两癌”防治知识。
(四)规范服务原则。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及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两癌”筛查民生实事有关技术规范等要求提供服务。
(五)信息保密原则。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要尊重被服务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被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健委:负责“两癌”筛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沟通协调、督查考核、绩效评价等工作;编印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宣传;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请示汇报;负责筛查工作的技术服务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监督落实筛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加强对筛查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筛查数据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利用的支撑。
(二)县妇联:协助免费“两癌”筛查工作宣传发动,编印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培训;协助做好“两癌”参检人员资格认定;对免费“两癌”筛查出的患癌妇女优先纳入“两癌”专项救助项目给予资助。
(三)县妇幼保健院:作为技术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负责县域的免费“两癌”筛查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质量控制、督导考核、信息数据收集及统计报送。
(四)县财政局:免费“两癌”筛查县级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从基本公共卫生配套资金中列支;按照进度及时拨付筛查经费,加快预算执行;监督落实免费“两癌”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民生资金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
(五)县民政局:负责配合做好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宣传发动、组织参检工作,提供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名单和基本情况。
四、筛查流程
(一)指标分配。各乡镇按照普惠性原则对分配名额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分解。优先脱贫人口及监测户、优先既往没有享受过政府免费“两癌”筛查的适龄妇女。优先保障建档立卡的脱贫户及监测户适龄妇女纳入筛查,实现政府公益项目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筛查动员。各乡镇在县公安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配合下,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为单位,登记辖区内符合筛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发放宣传服务卡,进行宣传动员,并有计划地组织其参加筛查。鼓励各乡镇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宣传动员模式。
(三)开展筛查。县妇幼保健院对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及免费宣传服务卡、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服务规范要求提供免费筛查服务。
(四)数据统计。县妇幼保健院将免费“两癌”筛查数据汇总、审核后报县妇联、卫健委、财政局等部门,并逐级汇总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
(五)跟踪救助。县妇联要通过全国妇联“两癌”筛查救助系统、卫生健康调查统计上报患病贫困妇女信息,为开展救助做好基础工作。
五、进度安排
2024年第一季度,核实“两癌”筛查各乡镇任务数,下发工作方案;建立推进机制,组织人员培训,全面启动。2024年第二季度,进行督导检查、质量控制,8月底前全面完成筛查任务。2024年第三季度,进行总结,接受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免费“两癌”筛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及其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筛查服务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将全县免费“两癌”筛查工作纳入县政府年中、年末督查内容,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工作推进措施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工作弄虚作假、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和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要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培训。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电视、广播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免费“两癌”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自愿参与。
(五)强化资金管理。县、乡财政要按照分担比例足额安排资金,保证民生实事资金落实到位。资金结束拨付实行月结算制度,县级技术服务管理机构按月根据辖区内服务机构相关统计表和结算单等有关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后,报送至县卫健委进行复核。县卫健委要会同县财政局共同抓好资金监管,按照有关制度流程及时据实拨付,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拖欠项目经费。
附件:2024年各乡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任务及筛查时间分配表
附 件
2024年各乡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
筛查任务及筛查时间分配表
乡 镇 | 2024年应完成任务数 | 体检需要天数 | 体检时间 |
丹水镇 | 601 | 6 | 4月7日至4月12日 |
田关镇 | 340 | 3 | 3月25日至3月27日 |
阳城镇 | 243 | 2 | 3月28日至3月29日 |
回车镇 | 701 | 7 | 3月18日至3月22日 |
五里桥镇 | 930 | 9 | 6月11日至6月14日 6月17日至6月21日 |
丁河镇 | 631 | 6 | 4月15日至4月19日 4月22日 |
重阳镇 | 583 | 6 | 5月6日至5月11日 |
西坪镇 | 669 | 7 | 5月13日至5月17日 5月20日至5月21日 |
寨根乡 | 131 | 1 | 4月28日 |
桑坪镇 | 452 | 5 | 6月3日至6月7日 |
石界河镇 | 180 | 2 | 5月22日至5月23日 |
米坪镇 | 538 | 5 | 5月27日至5月31日 |
军马河镇 | 280 | 3 | 4月1日至4月3日 |
双龙镇 | 367 | 4 | 4月23日至4月26日 |
二郎坪镇 | 140 | 1 | 5月24日 |
太平镇 | 215 | 2 | 4月29日至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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