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2024年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筛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自2017年免费“两筛”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以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积极作为,认真落实,圆满完成了省定目标任务。全省免费产前筛查覆盖率从2017年的46.67%提高到2021年的69.68%,免费新生儿“两病”筛查率从2017年的94.44%提高到2021年的99.16%,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从2017年的90.96%提高到2021年的98.55% 。
国家及省级相关工作要求:《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河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均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到2022年和2030年,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70%、8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98%、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达到90%、90%。
按照豫办〔2021〕42号文,省卫生健康委为“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主要责任单位,省妇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为相关责任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免费“两癌”“两筛”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沟通协调、督查考核、绩效评价等工作。编印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宣传。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请示汇报。负责筛查工作的技术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
省妇联:协助免费“两癌”“两筛”工作宣传发动,编印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培训;协助做好“两癌”参检人员资格认定 。
省残联:配合做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监督管理,根据省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信息对筛查出来的高风险或者阳性患者进行登记管理,优先对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及进一步诊断确诊的听力障碍患儿提供人工耳蜗植入等康复措施。
中孕早期产前超声筛查:对于未行11~13+6周免费产前超声检查(NT)的孕妇,建议16~19+6周超声检查,并做详细的记录。妊娠16周后检出的严重畸形包括以下7种:无脑畸形、无叶型前脑无裂畸形(简称无叶全前脑)、严重脑膜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伴脊髓脊膜膨出、单心室、严重胸腹壁缺损并内脏外翻、四肢严重短小的致死性骨发育不良。
1.必要性:一是提高民生实事项目覆盖的公平性、可及性,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减少因疫情、人口流动等主客观因素导致的错过NT筛查时机;二是可以对以上7种严重结构畸形初步进行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等;三是进一步增强广大孕产妇的优生优育意识,提高主动检查的积极性。
2 .技术服务要求:
(1)健康宣教与知情选择: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临床医师进行产前筛查相关知识健康宣教,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书面告知孕妇免费产前筛查的意义、
方式以及筛查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结果的不确定性等情况,是否筛查以及对于筛查后阳性结果的处理由孕妇自愿选择,并签署《河南省中孕早期免费产前超声筛查知情同意书》。对同意筛查的孕妇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留存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并填写《河南省中孕早期免费产前超声筛查申请单》。
(2)中孕早期产前超声筛查内容:
①检查内容:胎儿数目、胎动是否存在、胎儿生物学测量、对胎儿解剖结构的观察、妊娠附属物、孕妇子宫。
②存留超声图像:丘脑水平横切面、四腔心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脐带腹壁入口腹部横切面、膀胱水平横切面、双肾横切面、脊柱矢状切面、股骨长轴切面、孕妇宫颈管矢状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型)。
③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3)规范出具产前超声筛查报告。免费产前超声筛查报告,应由两名取得从事超声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发。筛查报告应至少包括上述检查内容的结果。
(4)规范保存筛查结果与记录。有关筛查结果的原始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知情同意书、申请单、存留的超声图像、筛查报告和质量管理记录,均应留存归档,保存5年以上。同时将超声筛查申请登记、结果登记等信息及时录入全省信息系统民生实事有关模块。
(5)筛查后孕妇管理。
① 筛查报告应由专人负责,及时反馈,并建立登记制度,加强追踪随访。
② 由遗传咨询和产前超声筛查医师对筛查结果进行解释和给予相应的医学建议,对初筛疑有胎儿生长发育异常的高风险孕妇应迅速召回,同时发放转诊单,督促、协助高风险孕妇根据转诊建议转往相应的产前诊断机构行进一步产前诊断,指导随访人员对所有接受筛查的孕妇进行追踪随访。
③ 随访人员按照要求随访至产后,其中孕20~24周、孕28~34周和产后半年内各至少1次,主要随访孕期健康情况,并加强对产前诊断结果和妊娠结局的随访,填写《河南省免费产前超声筛查孕妇随访登记表》,同时要及时将转诊和随访信息录入全省信息系统民生实事有关模块。
④ 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在未做出明确诊断前,不得随意为孕妇做终止妊娠的处理。
(四)完善服务体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快推进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筛查服务水平,确保到2024年底实现“县级可筛查、市级可诊断”(《河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取得产前筛查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再承担民生实事血清学产前筛查和产前超声筛查技术服务。
1.依法取得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可开展免费NT超声筛查和中孕早期超声筛查。
2.依法取得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可开展免费产前诊断。
3.各省辖市可根据辖区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许可情况,动态调整辖区承担民生实事免费血清学检测机构,原则上逐步由取得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省直管县(市)可选择一家本辖区内依法取得产前筛查技术服务资质、且生化免疫实验室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临检中心室间质评的医疗保健机构作为本辖区民生实事免费血清学检测定点机构。省辖市、直管县(市)如对辖区免费产前血清学筛查检测机构作出调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原则上每个省辖市检测机构不超过3家、省直管县(市)不超过1家 。
解读单位:县卫健委
解 读 人:张志英
联系电话:0377-69662405
政策文件:西峡县2024年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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