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西峡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西峡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2年西峡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9日
2022年西峡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副中心城市的开局之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提升、强监管等功能,助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精准把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提高涉及市场主体决策公开的靶向性和质量。围绕创新驱动、重大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培育、新型消费引领、产业转型、提质乡村振兴发展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加大对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相关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及时关切和回应“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金融工作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系统梳理、发布、推送新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使用政策,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加大涉企收费公开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局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西峡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推进“三个一批”、释放消费需求等相关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所涉及舆情,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4.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规定,按照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形式,及时全面公开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有关竣工等8类信息,在有关部门网站发布,同时推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5.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县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公开制度规定。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结果都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文广旅局、县统计局、县金融工作局、县税务局、人防办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6.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做好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政策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快、准、实”落地。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局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7.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8个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切实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8.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集中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9.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县政府们网站公开并动态更新所有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要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0.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各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1.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持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12.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3.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4.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县直相关单位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5.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方便群众知情参与为出发点,要在县行政审批中心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
四、切实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16.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7.有效改进工作作风
各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解决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县政府政务公开办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不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8.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和其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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