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答复西峡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函
您们提出“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区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我县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县卫健委高度重视,经过深入研究,现答复说明如下:
在城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既是加强广大城区居民群众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迫切需要,也是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指标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过深入研究,决定在城区三个街道辖区设立了白羽、紫金、莲花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一级医院标准建设,为卫健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核编40名、股级规格、经费实行财政定额补贴。其主要工作职责职能是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当前,由于白羽、紫金、莲花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于建设运营初期,无项目资金支撑,在业务用房修缮整修改造、公共医疗卫生器械购置、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困难。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服务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66号)等工作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转和发展财政保障机制,合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
按照上级政策精神和三位委员的提案意见,县卫健委在优化整合全县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全力支持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的同时,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经批准同意,加强与白羽、紫金、莲花三个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迅速建立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转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鉴于目前县财政存在困难,将建议县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在当前县级财政保障人员经费三分之一、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得上级补助资金能够解决人员经费三分之一的前提下,县政府召开由发改、财政、三个街道、卫健、人社、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常务会议,决定由三个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核算情况分别补齐空缺的三分之一人员经费的同时,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修缮改造、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办公经费等运行发展经费予以保障,并以县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建立经费投入长效保障机制。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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