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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1/2024-00135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西峡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西政[2023]15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2日

西峡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11-0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 年)的通知》(国发〔2022〕11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2023〕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

量发展,结合西峡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提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西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整体实力迈入全市第一方阵。到2035年,气象关键科技领域实现重大突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达到全市领先水平,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和支撑现代化西峡建设,气象保障防灾减灾、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等领域全市领先,基本建成气象强县。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生命安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增强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气象灾害鉴定评估等制度。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广旅局、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韧性应对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完善城市气象灾害精细化动态监测体系,赋能智慧城市数字化运行管理。建设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气象服务系统。充分利用气象科技成果和气象基础数据,开展城市气候承载力分析评估和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和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及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高局地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等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精密观测水平。(县发改委、公安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政数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高级别预警信号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实施基层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防灾减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网格化管理内容。(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强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将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党校教育培训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融入全市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以“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等为载体,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推进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教体局、科协、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生产发展,推进气象保障基础能力提升行动

5.强化粮食生产核心区气象保障。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为核心,打造农业气象灾害风险检测预警平台,完善智慧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推进粮食产能提升气象保障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交通气象保障。融入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谋划布局全县交通气象网,在枢纽路段、风险路段、公路桥梁等关键区域建设交通气象监测站点,并搭建集监测、预报、预警、发布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智慧气象服务平台。开展大雾、道路结冰、暴雨、暴雪等灾害性天气影响的交通安全风险区划,加强气象交通数据共享。(县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工信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文旅康养融合发展气象保障。开展景区重点建(构)筑物、重点设施的防雷防静电检测,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深化文物保护气象服务,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全覆盖。文旅、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灾害避险场所等工作。强化气象旅游资源和景观资源开发利用。支持老界岭景区建设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叫响避暑旅游目的地、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全国健康养生之都等宜养宜游的气候生态品牌。(县文广旅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融合发展,推进“气象+”赋能行动

8.优化民生气象服务供给。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电力、金融、保险等行业。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开展分众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气象服务。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县商务局、文广旅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化富民产业气象服务。强化“菌、果、药”等特色产业气象服务,聚焦食用菌、猕猴桃、山茱萸等富民产业,发展智能气象监测,开展全链条直通式精细化气象服务,推进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工作,打造“气候好产品”等气候标志品牌。建设高标准特色农业气象保障先行区,完善气象为农服务教育培训体系,实现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桃办、食用菌发展中心、药办等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利用。建立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协作共享机制,加快气候经济创新发展。持续争创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气候康养乡村、气候宜居乡村等气候生态品牌。持续巩固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成果。规范开展新建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文广旅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生态良好,推进气象服务美丽西峡行动

11.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能力。加快建设西峡生态气象,开展生态质量气象评估,强化生态系统安全气象风险预警。强化大气污染气象条件分析研究和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提升森林火险气象预报和突发环境事件气象应急保障能力。(县气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和效益。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落实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健全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推动人工影响天气向防灾减灾、保障粮食安全和国家重大战略,以及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水库增蓄、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发展。实施中部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专业保障服务机制。(县发改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公安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数字化改革,提升智慧气象服务和信息化水平

13.建设高分辨率立体协同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科学加密观测空白区、薄弱区和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等区域的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县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工信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智能网格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建立协同、智能、高效的一体化气象业务平台。加强基于场景和影响的智能数字预报技术应用。开展人工智能与数值模式相结合的本地预报预测业务,优化应用逐小时快速更新同化系统和多源资料融合系统,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测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年度气候异常趋势。(县气象局负责)

15.发展智慧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立气象服务需求高效对接机制,面向重点行业分类构建数字化气象服务场景。探索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县发改委、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科技局、工信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整体提升气象信息支撑水平。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监管制度,落实气象数据产权保护政策。加强气象与相关行业领域互动联动,推进气象融入社会整体智治架构,创新一体多跨协同数智气象重大应用。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县气象局、科技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健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项目、工程等要素保障,定期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县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工作。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推进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互动融合。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等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快实施气象重点工程,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三)注重保障投入。全面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地方事权范围内各项气象财政投入保障。支持基层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气象设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等经费保障机制,将气象干部职工各项待遇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稳定气象人才队伍。

(四)突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将气象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地方综合执法范围。推进气象标准建设,完善我县气象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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