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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西峡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3-09-28

    一、出台《通知》的必要性

为确保我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有序做好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二、《通知》的起草依据

1、《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71号)

2、《关于印发2024年度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宛医保监〔2023〕10号)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征缴范围和标准、缴费方法、工作安排、考评办法、有关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共八部分。

四、《通知》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村级参与、多元征缴、双限报解、强化考评”的总要求,全面强化保费征缴工作,努力实现医保基金规模稳步增长和人民基本医疗的持续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返贫致贫底线。

五、《通知》的责任分工

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2024年度征缴工作。

六、《通知》中征缴方式

采取个人直接缴费和集中征缴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缴费人员通过智能手机线上直接缴费。首次缴费需先到县医保局办理参保登记,已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居民,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微信小程序、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河南税务”手机APP、农商银行网点、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社保缴费窗口、自助办税机等多元化方式完成个人缴费。集中征缴由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以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对辖区内城乡居民(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组织集中征缴,南阳职业学院由学校统一组织缴费,其他流动居民可持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七、《通知》中的征缴范围。

在西峡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医保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包括以下人员:

1.农村居民;

2.城镇非从业居民;

3.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

4.长期在我县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和因各种原因未及时登记户口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八、《通知》中征缴标准和补助标准

2024年度河南省缴费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财政补助640元,个人缴费每人380元。对有关特殊群体进行全额或定额资助。包括:

1.特困人员(五保户)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补贴;

2.城乡低保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110元的补贴;

3.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由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县财政补贴110元;

4.“四集中”机构入驻对象中享受政策的脱贫户、监测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部门通过县财政给予补贴。

上述特殊群体除特困人员外,其他资助人员按照先全额缴费后分类补助的要求,落实100%征缴和100%补助任务。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补贴一次。各类资助名单以2023年12月底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名单为准。2023年12月31日以后被认定为困难群体的,当年不享受资助参保待遇。

政策咨询单位:县医保局  0377-60286186

附: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峡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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