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镇行政检查程序
来源:双龙镇
时间:2023-03-09
行政检查程序 (含流程图)
一、适用范围
适用所有行政检查事项。
二、工作流程
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按以下步骤实施:
1. 表明身份。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 现场检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或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材料,并根据现场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字。
3. 决定。发现违法问题的,下达责令 (限期)改正通知书, 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4. 复查。根据责令 (限期)改正通知书内容,按期复查整改情况,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5. 归档。将相关检查资料立卷归档。
三、行政检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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