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服务指南
一、 事项编码
006052864XK98945-003
二、 适用范围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服务对象,法人。
三、 事件类型
行政许可
四、 设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1月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公布)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质〔2008〕76号) 第十三条 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 “ 使用登记机关 ” )办理使用登记。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五、 受理机构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西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六、 决定机构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无误予以受理
八、 申办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 / 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
2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 | 原件 | 1 | 纸质 | 经办机构自行获取 |
3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非租赁设备不提供本项材料)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
4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定期检验及安装后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
5 | 使用单位现场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字迹清楚, 不得涂改 |
6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
7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
九、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
直接到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西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申报:
进入南阳市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nanyang.gov.cn/home )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十、 办理流程
( 1 )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2 )受理:办事大厅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齐全的,签发《材料接收凭证》;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 2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 3 )审查: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由行政审批办公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 4 )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完成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时限
1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无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西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77-69680639
(三)网上咨询 https://zwfw.nanyang.gov.cn/home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二)电话监督投诉 窗口:0377-69680598
(三)网上监督投诉 https://zwfw.nanyang.gov.cn/home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南阳市西峡县紫金街道伏牛西路5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工程建设综合服务窗口
时间:夏(秋)季 工作日 8:00-12:00 , 15:00-18:00
冬(春)季 工作日 8:00-12:00 , 14:30-17:3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 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 现场查询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西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2. 电话查询 0377-69680639
3. 网上查询 https://zwfw.nanyang.gov.cn/home
(二) 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 现场查询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西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2. 电话查询 0377-69680639
3. 网上查询 https://zwfw.nanyang.gov.cn/home
十九、办理结果样本
二十、附件
附件 1 :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
附件 2 :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示范文本
附件 3 :事项流程图
附件 4 :常见错误示例
附件 5 :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 2 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示范文本
附件 3 事项流程图
附件 4 常见错误示例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业务办理材料,或者材料不清晰,不 准确。
附件 5 常见问题解答
1. 办理此项业务的流程?
(1) 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 受理:办事大厅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齐全的,签发《材料接收凭证》;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 2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由行政审批办公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4) 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完成办理水更名、过户相关手续。
2. 办理此项业务需要多长时间?
1个工作日
3. 咨询电话是多少?
0377-6968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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