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批准服务信息
一、 事项编码
006052864QT25447-004
二、 适用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服务的对象,含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三、 事件类型
其他职权
四、 设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号)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3)《城市建设档案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0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4)《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第一条第(一)款:“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5)《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在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供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认可文件。”
五、受理机构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西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六、决定机构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无误予以受理
八、申办材料
序 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份 数 | 受理标准 | 材料要求 |
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申请人自备 | 2 | 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材料真实有效,内容完整,无涂改,原件扫描件 |
2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一份 | 申请人自备 | 2 | 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材料真实有效,内容完整,无涂改,原件扫描件 |
3 |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政府部门核发 | 2 | 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材料真实有效,内容完整,无涂改,原件扫描件 |
4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扫描件一份包括:1、施工单位竣工报告 ,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3、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 4、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 申请人自备 | 2 | 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材料真实有效,内容完整,无涂改,原件扫描件 |
5 | 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 印件或原件扫描件一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2 | 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材料真实有效,内容完整,无涂改,原件扫描件 |
6 | 公安消防部门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一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2 | 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材料真实有效,内容完整,无涂改,原件扫描件 |
7 |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一份 | 申请人自备 | 2 | 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材料真实有效,内容完整,无涂改,原件扫描件 |
8 | 住宅质量保证书原 件或原件扫描件一份 | 申请人自备 | 2 | 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材料真实有效,内容完整,无涂 改,原件扫描件 |
9 | 住宅质量说明书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一份 | 申请人自备 | 2 | 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材料真实有效,内容完整,无涂改,原件扫描件 |
10 | 人防工程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一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2 | 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材料真实有效,内容完整,无涂改,原件扫描件 |
九、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
直接到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西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申报:
进入南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anyang.gov.cn/home)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办事大厅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齐全的,签发《材料接收凭证》;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 2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由行政审批办公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4)决定:审查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送达:向申请人发放、送达。
十一、办理时限
即办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无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西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二)电话咨询 13937774883
(三)网上咨询 https://zwfw.nanyang.gov.cn/home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西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窗口:0377-69680598
(三)网上监督投诉 https://zwfw.nanyang.gov.cn/home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西峡县人民路与北环路口东 100 米行政审批中心
时间:夏(秋)季 工作日 8:00-12:00 , 15:00-18:00
冬(春)季 工作日 8:00-12:00 , 14:30-17:3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 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 现场查询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西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2. 电话查询 13937774883
3. 网上查询 https://zwfw.nanyang.gov.cn/home
(二) 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 现场查询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西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2. 电话查询 13937774883
3. 网上查询 https://zwfw.nanyang.gov.cn/home
十九、办理结果样本
二十、附件
附件 1 :南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附件 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示范文本
附件 3 :事项流程图
附件 4 :常见错误示例
附件 5 :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 南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附件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xxxxxxxxxxx
发证机关 (签章)
发证日期 年月日
附件 3 事项流程图
附件 4 常见错误示例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业务办理材料,或者材料不清晰,不准确。
附件 5 常见问题解答
1、 办理此项业务的流程?
(1) 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 受理:办事大厅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齐全的,签发《材料接收凭证》;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 2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由行政审批办公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4) 决定:审查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送达:向申请人发放、送达。
2. 办理此项业务需要多长时间?
即办
3. 咨询电话是多少?
1378377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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