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夏粮收购政策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粮食收购主体:
为抓好夏粮收购,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切实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督促各粮食收购主体认真履行政策执行主体责任,稳步推动粮食收购和保供稳价工作。现对我县各粮食经营者提出以下政策提醒告诫: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各粮食行业协会等团体要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行业自律,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各粮食购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自律,依法经营。
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经营者收购粮食等农产品,应当将品种、规格、等级、最低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增扣价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信息告知农产品出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
三、依法依规,检定器具。各粮食购销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将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
四、严禁垄断经营行为。各有关涉粮市场购销主体不得实施下列垄断行为:在粮食购销中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粮食,或以不公平的低价收购粮食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粮食收购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粮食购销主体,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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