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2023-00133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峡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西政文[2023]16 | 发布时间 | 2023年06月22日 |
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峡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6-2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建办规函〔2017〕270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我县境内的寺山国家森林公园南门、白羽公园白羽遗址城墙两处标志性建筑确定为西峡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历史文化保护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宣传、管理和保护,积极研究可行方案、采取有效举措、扩大参与范围,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县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附件:西峡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2023年6月21日
附 件
西峡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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