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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办事指南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1-09

一、事项名称

行政复议申请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三、申请材料

(一) 行政复议申请书及副本;

(二) 具体行政行为证明材料;申请人如不服行政不作为的,须提交曾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而其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三) 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 如超过法定申请期限,需提供能够证明具有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的相关材料;

(五)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六) 如需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律师,还须提交律师函及律师职业证明等材料;

(七) 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将上述复议申请材料提交至西峡县行政中心509办公室(复议应诉科);

2.邮寄申请:将上述复议申请材料邮寄至南阳市西峡县人民路行政中心509办公室

3.网上申请:将上述复议申请材料发送至xxxzfbfyysk@163.com邮箱,并电话确认。

五、办理期限

案件办理期限60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中止情形的案件,中止期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

西峡县政府行政复议申请办理时间、邮寄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邮寄地址:南阳市西峡县人民路行政中心5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7-69660422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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