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峡县工业企业上云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企业上云,特制定《西峡县工业企业上云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省先后组织实施《河南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南省“企业上云上平台”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3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该文件中明确提出:“鼓励采用“云服务券”等方式给予企业上云费用补贴”。为推进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数字化、网络化、平台化、智能化等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推广,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和竞争新优势,进一步提高全县工业企业云应用范围和水平,提升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西峡县工业企业上云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目前我县已实现上云企业不多,并且企业上云质量不高,多限于iasS层的应用。为此提出通过对多家工业企业上云补贴,带动更多实现企业上云扎实推进深度用云发展,全面提升企业用云成效。
二、《办法》重点内容解读
1.云服务是指通过各大云计算平台官网上提供基础的iass层(计算、容器、存储、网络、安全等底层资源)和Sass层的云资源服务(云erp 、云mes、云OA等信息化软件)。重点支持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以及特定领域应用场景实现上云。
2.支持标准中规定企业上云第一年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30%补贴,第二年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限额10万元/年。县财政第一年补贴总额200万元,第二年补贴总额100万元。
“实际发生额”是综合云服务采购、云应用软件定制开发等所有与云服务商签订的有效合同、发票及资金支付凭证等有效材料予以认定。
3. 评审认定分两步:一是县工信局、财政局、审计局、数字经济办公室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二是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和材料评审,出具评审意见。经两次评审通过后,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企业上云专项资金补贴。
政策咨询渠道:西峡县工信局 0377-69663917
附: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峡县工业企业上云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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