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各事业单位法人:
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范围
凡已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均纳入本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程序
(一)网上提交。事业单位使用二维码图片登陆方式在“事业在线”网站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图片、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图片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以“直接上传”方式提交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年度报告操作方法请参照 上的网上操作指南进行),请勿选择邮寄或面交。
(二)反馈意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事业单位在线”提交的年度报告做出“审核通过”或“退回修改”的结论,并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反馈给事业单位。收到“退回修改”信息的事业单位,应当按要求修改或补充年度报告材料,并于5个工作日内再次提交。
(三)报送纸质材料。事业单位在网上收到“审核通过”信息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报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需报送纸质材料如下:
1、由举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并签署保密意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2021年度末结转后的资产负债表(需加盖举办单位及本单位公章)。
三、年度报告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按时报送。各部门、各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督促事业单位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由主管部门将所有下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书纸质材料统一拿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相关内容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变更。事业单位法人在进行年度报告时,如有变更事项,先办理变更事项,再办理年度报告。(办理变更,所有网上已提交的材料需一并提交纸质版)。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开办资金增加或减少20%(含20%)以上的、举办单位名称改变的、事业单位名称改变的、单位法人改变的、地址发生改变的,必须在事项变更3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三)及时换证。新版本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为1-5年,请各单位注意各自证书的日期,在证书到期前30日内及时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换领新证书,以免耽误各单位财务、税务、通信等对公业务办理。
对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以及违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其他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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