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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4-25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规范西峡县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投资决策、设计预算、建设施工、竣工结算、审计监督等活动控制建设工程投资规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起草了本投资管理办法

二、文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投资条例》、《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文件规定

三、适用范围

西峡县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投资决策、设计预算、建设施工、竣工结算、审计监督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四、政府投资项目范围

1.经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实施的建设项目。

2.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实施的建设项目。

3.县长办公会议等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实施的建设项目。

4.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的建设项目

  五、主要内容

该办法从工程投资决策、设计预算、项目招投标、建设施工、竣工结算、审计监督等工程建设的5个环节进行规范,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情形。特别是在以上环节中针对项目的大小、资金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工程投资决策方面:针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和初步设计审批提出了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投资概算不得超过已经批准的可研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的10%。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的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工程设计预算方面:明确工程预算可设置预备费(暂列费用),暂列金额一般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10%以内设置,解决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等费用。

在项目招投标:河南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工程60万、服务30万)以上的服务类项目,进行控制价评审,评审申请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批,由县财政预算评审中心或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项目施工图、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及计价规范和市场材料价格进行评审,不得降低项目施工图设计标准,工程预算评审要在3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供:立项、签批意见、施工图、招标控制价),评审结果作为项目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项目完成评审后,由项目建设单位会同财政局提出资金保障方案,经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批后,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同时,明确了公开招标和进场交易条件。


附:《西峡县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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