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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3-23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促进西峡县建筑业转型发展,转变建筑业发展模式,提升劳动生产效率、质量和安全水平,对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二、文件主要内容

该文件坚持标准化设计、信息化管理、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智能化应用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等装配式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示范带动、统筹推进,坚持产业培育、品质提升,坚持综合实测、创新联动。

工作目标是从2022年开始,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其他建筑。全县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全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3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施工。

重点任务是制定并实施《西峡县装配式建筑发展计划(2022-2025年)》组织试点示范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推行标准化流程推进一体化装修加强信息化管理推广绿色建材完善监管体系强化专业培训。

该文件主要从用地保障、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税费优惠、行业引导、招投标政策、交通保障和环境保障等方面助力该项工作快速推进。

附: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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