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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1-07

2020年,县环保局以全县环境质量稳定变好和出境水质稳定达标为目标,以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及新环保法实施为载体,以污染减排、生态创建、环境应急监管为重点,强化宣传、严格监管、部门联动、严肃执法,市定、县定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圆满完成

【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

1.饮用水源水质:2020年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各项监测指标未出现异常现象,水质状况良好,达标率为100%。

2.河流断面水质:全年丁河封湾、蛇尾河东台子、老鹳河杨河、西坪黑漆河、西坪淇河大桥断面达到II类水质标准;许营、垱子岭断面达到III类水质标准,全县出境水质断面达标率100%

(二)大气环境

2020年全年,县城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7天,与2019年同期相比多45天;PM10平均浓度69微克每立方米,与2019年同期相比低14微克每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38微克每立方米,与2019年同期相比低8微克每立方米。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空气质量稳定变好

“三散”治理治理为重点,部门联动,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将全局人员分为四个工作组,全县分区包片,开展“散污”企业清零行动,列入市清单的“散污”企业已清零完毕,同时加大督导、督查力度,严防已取缔“散污”企业死灰复燃。二是强化工业治理组织召开了涉气企业提标治理自主验收工作推进会,完成了145家涉气企业提标治理自主验收工作督促28家使用燃煤工业炉窑企业完成了清洁能源替代;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科学、依法、精准对全县200余家重点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进行修订三是积极做好省、市暗访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大会上交办我县散煤、施工工地、散污等5个方面54个问题的整改工作;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期间,根据省市要求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完成了省暗访组交办的三批105个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核发环保号牌和信息采集卡及联网工作,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重型柴油车尾气路检工作。五是交通部门加大国、省道干线清扫力度,做到了车过无扬尘、垃圾,环卫部门加大城区清扫力度,正逐步按以克论净的标准实施六是城管、交通、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渣土车整治工作,采用暂扣渣土辆、暂扣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等措施,形成了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城管部门排查餐饮服务单位、门店,取缔城区露天夜市烧烤摊点,加大对城区饭店油烟排放的治理力度,同时加大油烟巡查监管,对城区各个饭店进行巡查治理,凡属净化设施启用不到位、清理不及时、油渍大等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停业整改;七是公安、环保、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和五里桥、回车、莲花、白羽、紫金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我县未被省市督办。

(二)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是调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田关和丹水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完工并投入运行;完成了西峡县九顺达食品、河南伏牛山百菌园生态农业科技、西峡县华洋食品、西峡县盛煌食品、西峡县松林菇业、西峡县给力食品6工业点源治理任务二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编制了2019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期环境状况评估报告;上报了重阳、米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资料并获得批复核实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状,并对达不到要求的重阳、米坪、丹水三个“千吨万人”水源地进行取消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对全县入河排污口进行督导,实地查看灌河石门以下至黄湾段入河排污口现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县污水处理厂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规范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再整治四是做好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督促西保、宛药公司、协和医院完成2019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导灌河水泥、中联水泥、长安水泥学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做到清洁生产

(三)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核实调查对象,完成重点调查企业对象增补上报工作,确保调查对象清单完整并配合第三方进行现场核实二是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源头预防和整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要求我县涉重金属企业西峡龙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进一步改进工艺,减少重金属排放量三是实施工矿企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对我县3家尾矿库安全隐患和环境安全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列入工业渣场整治清单的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堆场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办,下发整改督办四是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力度。对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转运情况重点监管检查。现已排查13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31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至目前,已安全转移工业危险废物139.233吨,医疗废物73.4吨,无危险废物事故发生五是完成全县287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信息调查表汇总上报地下水污染双清调查工作

(四)强执法、严打击,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1、规范双随机系统,完善双随机平台中的执法人员、普通污染源企业等信息,将纳入双随机平台企业从73家增加到112家。开展双随机检查216批次,出动执法人员920余人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对产业集聚区、冶金材料加工集中区、食品加工工业区等特色产业区域生产日常环境监察。

2、持续开展夜间巡查行动。开展了近60次的夜间突击检查。重点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于夜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环保公示牌设置不到位,设置地点不明显的问题当场指出,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改正的,明确整改期限与责任人。

3、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快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对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执法行动,其中检查医疗机构15家,汽修企业17家,养殖场18家,工业企业92家,散乱污企业38家,共立案22起,下达处罚决定书25件;处理12369环保热线举报件303件,处理省市12369热线14件、网络举报12件、微信举报27件,处理市长热线、市长留言板举报案件16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落实。有效打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久拖不决、污染严重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度。

(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疫情期间联防联控。一是积极做好局内部防控与社区疫情卡点值班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除必要的值班人员和执法人员外,一律按照就近原则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卡点,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疫”线: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带头,主动到社区(村)报到,主动参与疫情卡点值班任务,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点执勤值班,24小时严防死守,“疫”线坚守。二是对县污水处理厂及县医院、中医院进行高压化常态化检查。督促医院规范医疗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工作,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全流程收处管理,持续加大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和污水消毒频次,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医疗废弃物、废水传播扩散。三是对污水处理厂的在线装置、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督促污水处理厂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杀菌消毒,严密监测城镇污水,综合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积极服务企业,常态化防控疫情。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各项环保决策部署,坚持按照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除加强疫情防控下的各项检查督导外,依托省市“企业服务月”活动,根据企业需求派出指导帮扶工作组人员,深入企业,调研企业开复工、污染治理等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二是精准服务、科学指导企业,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引导企业治污水平上档升级,切实以生态环境保护的高质量促进经济发展的高质量。三是持续做好人员管控,教育局全体干部职工持续加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到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保持防控思想不放松、防控标准不降低,严防聚集性疫情反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生态环保工作同步推进。

(六)其他工作

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有序开展。配合第三方公司对我县地表水监控考核断面(每月)、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每季度)等实施采样监测工作,按季度完成以上监测数据及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2、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目前,共受理项目环评78个,其中,已审批项目67个(告知承诺制项目6个),不予受理项目6个,暂缓审批项目5个(申报材料未按要求修改到位)。网上登记表备案项目39个;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环保设施,提高“三同时”验收率,企业自主验收并在网上备案的项目36个;筛选、排查出纳入排污许可申报的企业571家。其中2020年前应发证或登记类企业数为51家,2020年应发证或登记类企业520家;简化审批环评审批程序、压缩办结时限,环评报告书的审批从60天压缩至30天,报告表的审批从30天压缩至15天,登记表即时办理,我县统一要求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办结。对省市重大项目提前介入,指导建设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申请项目预支增量,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全面提升重点项目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多次召开“三线一单”工作协调、汇报会,有效地推动了编制工作的开展,做到了突出重点、科学研判、精准定位,在控制总量的同时要为西峡未来的发展留足余量。

3、污染源监控及应急能力逐步提高。一是按照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涉气电监管建设任务要求,已将县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外排口、飞龙公司后处理喷漆车间排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及67家企业涉气电监管建设任务下达,正持续推进安装工作;二是开展县域已安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核查,对2019年污染源自动设施建设及涉气电监管设施建设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规范运行;三是加强对全县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全县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月调度工作;四是开展全县环境应急资源调查上报工作,督促汉冶钢厂、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健全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推进县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响应体系建设。

4、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借助各类环保节日,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公民环境素养。尤其是“六五”环境日期间,紧扣“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宣传主题,通过现场普法、观摩学习、专题片、展板、横幅、户外LED屏、微博、微信等,坚持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线上线下同发力、凝聚各方合力,在全县掀起了“环境宣传周”系列活动,有效助力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取得成绩】

2020年,我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达317天,同比增加45天,在全省115县(区)排名并列第8;PM10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83)降低16.9%,在全省115县(区)排名并列第19;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46)降低17.4%,在全省115县(区)排名并列第11。全县出境水质断面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0月10日,生态环境部授予我县和其他86个县(市)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11月30日在京授牌),我县成为河南省第八家、南阳市第一家获此殊荣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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