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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4-09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9号)要求,发挥好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担公司”)政策性功能作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结合西峡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二、重大意义

农业信贷担保是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激发内生活力的重要手段,是财政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的重要工具。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创新,是构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机制的重要内容。

三、农业信贷担保政策内容

(一)服务对象。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有产业支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适度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服务范围。服务范围限定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突出对农产品、农副产品、畜产品及特色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重点开展10万元--3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不得低于总担保余额的70%;政策性业务范围外的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应谨慎开展,且单户在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三)融资成本。河南农担公司对10万元-300万元政策性业务按不超过0.8%/年的优惠担保费率执行,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担保费率进一步下调至0.5%/年;300万元-1000万元政策外业务担保费率按不超过1.5%/年执行。

四、工作重点

(一)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牵头拟定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指导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考核。

(二)健全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组织。明确各级金融服务机构任务:村级金融服务部负责收集适度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和贷后管理;乡级金融工作站负责进行信息采集和更新管理,协助金融机构做好项目尽调、贷后跟踪管理、项目异常情况反馈和不良贷款等工作;县级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信息采集、项目库建设、信用评价、农业信贷担保政策宣介和培训等工作。

(三)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政府主导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坚持从快从严原则,维护农村信用环境。

(四)保障工作经费。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保障三级金融服务组织的日常办公场地和经费。

五、操作流程

1.建立项目库。县农业农村局要依托省农业农村厅搭建的全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信息平台,会同县金融服务中心做好信息动态管理等工作。农担公司将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推送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2.贷款审查审批。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担公司综合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和技术,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贷款项目申请进行审查审批,提高服务效率。

3.贷款发放。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双方审批通过的项目及时发放贷款,农担公司及时将已发贷款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名单推送至金融服务中心。

4.贷后管理。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担公司按照各自规定对贷款项目进行贷后管理。乡级金融服务站按规定对贷款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在贷款到期前30天,督促借款主体做好还款准备,金融服务中心要做好督导和协调工作。

5.到期还款。借款主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符合续贷条件的,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担公司继续给予信贷支持。

相关文件: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峡县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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