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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2020年水污染防治管控和修复政策措施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20-01-07

西峡县2020年水污染防治管控和修复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加快推进国家、省、市党委政府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政策,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西峡县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整治计划及清单。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开展工业水污染深度结合治理、巩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消除城镇黑臭水体、加快自来水普及减少地下水采取,强化污水管网建设防治地下水污染等为重点,努力防治水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全县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0%,全县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断面总体比例达到100%;消除城镇劣V类水体断面;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达到90%;各乡镇河流水质考核断面和县出境水水质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

三、工作任务

(一)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1全面规范县域规划区内入河排污口

2020年底前,完成灌河城区段、一道河、二道河、莲花渠、泥河、安子沟、八迭河城区段、古庄河城市规划区段内所有入河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全面取缔拆除封堵违法设置向河流沟渠排放污水的排污口。加快雨污分流设施完善和管理,实现城区各河流不收纳超标排放的污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以上,直接排放工业污水达标率达到100%。

2开展监测断面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对各个监测断面周边进行排查,消除影响达标隐患,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3开展食品加工业废水专项治理

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涉水食品加工业的排查整治,对不符合规划、土地、环评等政策的涉水食品加工业进行清理关闭,对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但污水防治不到位或者不能实现稳定连续达标排放的食品加工业实施限期整治,视情况建设自动在线检测系统。

(二)强化基础设施和生态修复建设

1加快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西峡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3万吨,并配套建设29.626公里污水管网。完成时限2020年底。

2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丹水镇污水处理厂:西峡县丹水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0.3万吨,总投资约5015万元。丹水镇污水处理厂占用约15亩非建设用地,采用主厂区和配套污水管网分期建设方法,先期实施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完成时限2020年底

3强化农村基础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2020年底前,完成10个村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2020年底前,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集中区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氧化塘等适合当地自然消解的生活污水净化设施建设。

4强化生态涵养林管护

2020年底前,完善天然保护林区、人工生态涵养林区的植被保护管理体系,探索“保护、奖补、多赢”的管护模式,发挥自然林、人工林的水源涵养功能,初步改善“大河水少、小河干”的现状。

5推进已关停采砂河道、矿山采矿区及尾渣场、污染河道的清理和生态修复

在全面关停河道采砂后,积极推进原采砂河道的平整清理和生态修复,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灌河、蛇尾河、丁河、淇河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初步恢复河道蓄水和自净功能。在开展矿山开采整顿的同时,结合生态红线保护,对闭矿矿山和在用矿山采矿区和尾渣场进行植被恢复及生态修复,2020年底前完成全县矿山的生态修复,初步恢复原生态功能。

(三)加强农村农业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加快推进禁养区以外畜禽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到2020年底全部完成畜禽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使用,达到养殖粪便资源化再生利用,视情通过“以奖代补”途径给予鼓励。

2实施生态红线区域保护

2020年底前,完成全县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的立界标、立警示牌、立保护制度工作,并在全县范围开展城镇、乡村大宣传活动,实现生态红线保护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四)强化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保护

12020年底,西坪镇、双龙镇完成水源地调规、审批及勘界定边、规范化建设;田关、阳城、重阳、寨根、桑坪、石界河、军马河、米坪、太平镇、二郎坪镇等10个乡镇水源地审批、勘界定边、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确保饮水安全。

2强化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管理办法,深入实施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强化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

3保护地下水,防治地下水污染

消减县域规划区内地下水采取量,推行自备井封井行动,推进自来水普及率。到2020年底前完成县域规划区内自备井封井,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

2020年底前全面建设县域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80%以上,集中收集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防止生活污水污染地下水。

(五)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1完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借助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环境保护执法与管理分离和制约,确立包含河长制、湖长、生态、资源、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等全面的水环境执法管理体系。

实现齐抓共管,责权明晰,统筹一致、协作有力。

2严肃环境执法,严厉责任追究

水利、畜牧、商务、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涉水工业企业、涉水第三产业、规模畜牧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专业户、饮用水水源地等对象的执法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排污的行为,促进各类水污染源规范污水收集与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矿、养殖粪污直排等行为,严防新建散乱污企业或加工点。严厉问责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和人情执法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加强环保领域执法队伍的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教育,细化量化绩效考核,不断提升环保领域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打造环保“铁军”。

4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开展应急演练,防范水环境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水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完善全县突发水环境污染应急防控管理体系,健全制度、预案、机构、机制等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突发水环境污染应急演练,提高水环境污染风险应急应对防范能力。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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