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交由县政府承办的提案共63件,涉及经济发展、文教卫体、城建保护、农林水土、财政金融、政法综治、交通路政、民生宗教等多项内容,这63件提案经分类整理后交由37个部门、单位主办和协办。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两会”时间较以往有所推迟,交办会也因此顺延,办理时间较紧。截止目前,办结63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为切实做好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县政府和各承办部门、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办理效果。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县政府始终认为政协委员提出的“点子”、“贤计”和“良方”,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福祉,把提案办好是实践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的具体表现。一是始终把提案办理工作做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通过提案办理工作帮助政府更加主动地发现问题、有的放矢、担当作为,实现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执政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二是始终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提案交办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兴勇同志对办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向各单位明要求、定时限,把办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领导。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周书记对1号、2号提案做了重要批示,马县长对3号、4号、5号提案做了重要批示。有关单位一把手切实负起责任,接到提案后,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专人专班负责办理工作。对于关注度较高、涉及面比较广的提案,如文史委、联络委3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三点建议”提到的具体问题都提交到县政府专题会议予以研究解决。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发挥督查职能,会同政协提案委对各单位办理工作适时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及时通报进度,鞭策激励,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时,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要求:凡是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抓紧时间,力求尽快解决;应该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纳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涉及国家政策或超越本部门职权的,确实解决不了的,实事求是及时向委员说明情况。在此基础上,选择委员要求迫切的,事关全县热点、难点的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突破口,认真组织办理。针对经济发展方面: 提案委3位委员提出“关于推进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提案”,我县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成立了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做了科学的规划和顶层设计,止目前累计申报扶持集体经济项目24个,总投资2020.4万元,全县集体经济总收入1759万元,经营性收入681万元,提前完成全县村集体经济“脱壳”任务。针对城市建设方面: 经济委3位委员及办公室提出的“关于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解决挤问题的提案”,我县启动了城市智慧停车项目,新增车位348个。文明城市创建中在主要路段增加机动车停车位560余个,对白羽路、人民路、莲花路等18条主次干道规划了非机动车停车位,完成了3个停车场(多尔玛东侧、人民路柏营、原水利局废品站)的选址、勘察、设计工作,有效增加可用泊位,进一步缓解了城区停车压力,为市民创造了良好出行环境。针对文化教育方面:文史委、联络委3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提案”,我县在中心城区尝试开展中小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中共西峡县委 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西发[2020]17号),召开了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按照每班每月7000元、每学年9个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今年第36个教师节,县财政拿出1630万元,重奖了教育功臣。针对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文教卫6位委员提出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为县人民医院增加事业编制350名,为定向培养的5名人员办理了人事和社保手续,公开招聘了66位县乡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落实了4人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岗位津贴。针对农产品品牌提升建设方面:提案委、法制委2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力推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我县强力实施品牌战略,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至目前共获得认证农产品7个,全县“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数量达到72个。强化了标准化生产,“菌果药”三大产业生产操作规程入户率达到100%,香菇制棒实现了工厂化,猕猴桃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扩大,山茱萸主产区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11月3—5日,成功举办了中国(河南·南阳)食用菌产业发展大会,进一步拓宽了西峡香菇的国际化发展道路。
(三)完善机制,提高质量。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协商机制。为切实提高提案办理效率,各承办部门、单位在办理工作中采取上门拜访、现场办理、电话联系等各种方式,加大公开办理力度。一是收到交办提案15日内与提案人进行初步沟通,了解提案所涉及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提案人进行协商、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探讨问题解决最终办法。三是答复前进行了面商和沟通,进一步征求委员意见,落实好委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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