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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来源:统计局 时间:2020-07-06

南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南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南阳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各县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南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阶段任务,取得重大成果。

 一、组织领导有力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8〕11号)下发后,2018年6月27日,南阳市下发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宛政〔2018〕30号),成立了由景劲松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南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由38个部门组成的办公室。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工作机构,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组建普查队伍、加强经费保障和抓好组织落实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部署。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普查宣传、机构组建、经费保障、人员选调、业务培训、责任分工、督查督导、填报审核等重点环节的全过程督导检查。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各级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参与,认真履职,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的一次“大国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近万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样本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结果和效益,了解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业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我市全部法人单位经营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摸清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情况。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国务院和河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经过多次试点,制定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实施办法,为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南阳市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按照河南省普查办制定的各类方案和规定,在方法运用上,采取了“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建筑业法人按其登记注册地),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产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选取40个普查小区,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进行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充分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有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44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消重,生成清查底册信息。对原来的“规上”单位采取原来的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普查登记中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户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的效率和数据质量。

五、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秘密。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普查登记过程中,各级普查办公室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六、确保数据质量

南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业务指导、平台数据审核和入户核实,强化源头数据自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和实际状况相符合。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市普查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市40个样本普查小区、1600余家单位进行了“重新调查式”普查数据质量抽查。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质量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南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的。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01万家,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04.8%;从业人员155.91万人,增长16.7%;产业活动单位11.45万个,增长110.7%;个体经营户41.83万户,增长0.4%。

注释:公报内容不含邓州(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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